消防退出現役成爲行改編制是公務員嗎?

北燕老李


1、身份轉換:新一輪機構改革中,公安消防、森林武警退出現役,成建制劃歸應急管理局,承擔滅火救援和其他應急救援工作,公安消防、森林武警轉到地方後,現役編制全部轉為行政編制,人員身份整體過渡為公務員。

2、機構設置:新一輪機構改革中,成立應急管理局,整合優化應急力量和資源,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基礎上,整合政府的應急管理職責,公安機關的消防管理職責,民政部門的救災職責,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防治、水利部門的水旱災害防治、農業部門的防火、林業部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地震局的震災應急救援職責以及防汛抗旱、減災救災、護林防火指揮部的職責,組建應急管理局,成為政府職能部門。

3、工作職責:編制應急預案和規劃,應對突發事件,推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演練。建立災情報告系統並統一發布災情,統籌應急力量建設和物資儲備,在救災時統一高度,組織災害救助體系建設,指導和從事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應對特別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指導和從事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工作。

4、人員管理: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後,由應急管理部門管理,實行專門管理和政策保障,採取符合其自身特點的職務職級序列和管理辦法,提高職業榮譽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戰鬥力。應急管理部門要處理好防災和救災的關係,明確與相關部門和地方各自職責分工,建立協調配合機制。

5、縣區級應急管理局:根據國家政策,市縣兩級政府機構改革基本與省部級機構改革保持一致。因此,縣區級應急管理局應該是政府組成部門之一,按照《公務員法》管理,士官以上人員使用行政編制,身份為公務員,幹部。士官以下普通士兵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應該就是人事代理一類的臨時人員,比臨時工穩定,工資待遇好,和正式職工相比,不佔正式編制,不屬於體制內人員。

市縣改革要求9月份向省上上報改革方案,目前還未有正式性的指導意見出臺,具體如何改革,還沒有定下來。按照過去的機構設置政策,對於地方政府部門有個數限制,人口基數少的縣區,政府部門相對要減少,如果新一輪機構改革之後,這個政策限制依然存在的話,應急管理局有可能使用事業編制,成為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不過這種可能性雖然存在,但可能機率比較小。


真寧腔調


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設計到消防的共有兩大段。

一個是組建應急管理部中提到

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後,與安全生產等應急救援隊伍一併作為綜合性常備應急骨幹力量,由應急管理部管理,實行專門管理和政策保障,採取符合其自身特點的職務職級序列和管理辦法,提高職業榮譽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戰鬥力。

一個是在深化跨軍地改革中提到

公安消防部隊轉到地方後,現役編制全部轉為行政編制,成建制劃歸應急管理部,承擔滅火救援和其他應急救援工作,充分發揮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的作用。

這兩段方案原文中有幾個重點

第一個是“成建制”,成建制劃歸即消防部隊在應急管理部中關係相對獨立,原有隊伍的架構不會被打亂,基本內設機構和管理職能也將得到完整的繼承。

第二個是採取符合其自身特點的職務職級序列和管理辦法。劃歸後預計會採用垂直管理體系,在人事財權上一定程度上依然獨立於地方,且會按照消防隊伍結構自身特點,採取有別於傳統公務員職務職級晉升的渠道,因為要“提高職業榮譽感”,所以待遇應該是高於同級別公務員。

第三個是現役編制全部轉為行政編制。這是關注的焦點,也是方案中未說透有待進一步細化的。目前來看,消防部隊分為幹部、士官、義務兵等,現役編制是不包含文員以及合同工的,即傳統的幹部和士官,大膽預測下,幹部士官全部轉換成公務員,而文員則以勞務派遣模式,合同工則走聘任為主的合同制,義務兵符合條件的則按政策進行專業,將來的消防隊伍將走更加專業化和職業化的方向。

這也是符合消防隊伍改革的大方向,由於舊有消防體制下,消防官兵的流動頻繁,不利於技術的提升和經驗的積累,且專職救火隊員受困於待遇遠低於現役,自我提升和奮勇向前的動力不足。這兩方面帶來的專業化滯後在天津8.12爆炸現場暴露無遺,當時幾乎所有的危化品都怕水,但負責現場處置的消防員卻選擇用水救火。所以像消防這樣專業性、科學性、標準化很強的工作,主要靠的不是強大的體力和精神意志,而是訓練有素、職業精良。

今後的所謂意義上的“消防官兵”將不再是“流水的兵”,並有望在培訓上更加傾斜在待遇上更能留人在思想上更能暖心,相信在“職業化專業化”的新體制下,消防隊伍能一張藍圖繪到底,一個職業幹到底。


碼上風


如果按以往的安置政策和經驗來看,軍官退出現役後基本能納為行政編序列成為公務員,但近年來也開始有很多職級不高的軍官被安排進了事業編,而士官則根本就沒有安排公務員的可能,最好的也就是安排個事業編,大都也是工人或工勤身份。

不過,今年的消防退出現役,包括其它你森警、邊防、黃金部隊等,都將直接退出現役,整建制轉歸地方,這是我軍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所以在人事安排上肯定不會按既往原則來處理,具體的安置政策估計很快就會出來,轉制工作馬上展開。

我認為,出臺的政策肯定會好於之前的安置政策,你們極有可能成為非常幸運的一批,很有可能上士以上士官直接全部轉為行政編制的公務員,按照級別重新任命,其它士官和士兵可能採取聘任制,類似現在政府機關裡編的企業合同編。

不管何種猜疑,我感覺有一點可以保證,你們的安置工作標準肯定是就高不就低,起碼不會低於目前政策。


元芳有看法


現在消防部隊有人員有五類性質(現役警官,現役士官,義務兵,政府專職隊員,政府專職文員),改制後面臨的編制也不同,下面結合自己的理解,具體談談。

1,現役警官,改制後肯定是公務員編制,毋容置疑。

2,現役士官,個人覺得改制會卡年限,符合安置工作的應該會經考核後改為公務員。不符合安置工作的應該沒希望成為公務員,最多通過考核成為事業編制。

3,義務兵,兵役法在哪裡放著,不太可能讓改制,應該是其他警種協助內部消化。

4,政府專職文員和政府專職隊員,消防部隊目前現役編制為18萬人,而政府專職文員和政府專職隊員的人數已超20萬。這是一隻重要的力量,但其性質為合同工,國家層面可能會出臺具體入編的規定,但具體實施還是要看地方政府的操作。有些地方政府也把專職力量納入了事業編制,比如陝西,雲南。也有些地方政府在不太關注專職力量,只能等待國家層面的規定出臺,看地方政府具體操作。

個人意見,作為消防從業者,希望所有戰友越來越好。


消防員哥哥邢小二


以前咱們的消防戰士,是屬於公安序列,下屬的一個武警部隊。而且屬於現役武警部隊。

現在中央明確規定公安消防部隊,退出武警現役部隊。那麼他現在就不屬於武警的序列了,更不屬於部隊的序列了!

不過,中央明文規定,消防部隊,直接歸屬於新成立的應急管理部。這個應急管理部是否與國務院的組成部門。是由以前的國家安監總局的基礎上組建而來的。

所以他歸屬這個部門的話。是可以按著行政編制來計算的。也就是所謂的公務員編制。所以消防部門的幹部,應該是屬於正式的公務員編制。

那麼消防部門的戰士,我想應該屬於非公務員編制。本身因為戰士在武警部隊的時候,他就是屬於士兵行列。而到了地方,他應該屬於這種編外的吧。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社保達人工作在電力


這個問題最近幾天問的比較多,我根據瞭解的情況表面分析一下,從目前消防機構框架到現階段消防現役軍人怎麼轉業,猜測以後怎麼轉制。

(一)地級市的消防部門的機構框架是什麼樣的?

一般情況下,地級市設立消防支隊,區/縣(縣級市)設立消防大隊,鎮級的設立消防中隊或者特情中隊。目前大多數消防中隊(特情中隊除外)的所有人員都不是現役軍人,從中隊長到指導員再到救援戰士都是合同制的,但在平時中隊裡實行軍事化管理。特情中隊、消防大隊裡的救援戰士包括中隊長等領導職務,一般都是現役軍人。消防大隊、消防支隊搞防火監督、審圖、驗收、火調的都是現役軍官。

(二)改制之前消防戰士以及消防軍官如何轉業的?

一般情況下,消防救援戰士如果不是現役軍人,談不上轉業,只是合同到期,自由選擇繼續留下還是離開。

如果是現役戰士的話,一般到了轉業時間可轉業,滿足條件的可升士官,一級、二級、三級、最高四級士官(好像)。四級士官到期後必須轉業了,可以分配工作(一般不是太好),也可以自由擇業,一次性領取轉業津貼。

如果是現役軍官的話,以前一般是正團級可以轉到地方機關單位,降級處理後直接享受公務員編制,正團級以下也是轉到地方機關單位,但不能直接享受公務員編制,需要參加考試,考試通過後才能轉為公務員編制,不通過的為事業編制。

(三)今後消防現役軍人轉制是不是公務員?

消防部隊轉制後歸新成立的應急管理部管理,並退出武警序列,可能轉到地方隸屬應急管理部的行政單位。

根據相關新聞報道:“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後,與安全生產等應急救援隊伍一併作為綜合性常備應急骨幹力量,由應急管理部管理,實行專門管理和政策保障,制定符合其自身特點的職務職級序列和管理辦法,提高職業榮譽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戰鬥力。

由此可見,目前合同制的消防中隊消防救援隊員應該不會再加入行政編制內,但個人認為仍然實行軍事化管理,消防中隊長和指導員可能會轉為事業編制,或者由現役戰士轉制後擔任。

現役的消防戰士據說肯定會轉事業編制,原先的消防軍官應該會全部轉公務員,畢竟每個消防大隊也沒多少軍官。也可能會採取像某些行政單位裡職務職級序列,比如:局長和副局長等幾個官員為公務員編制,其餘也是事業編制,但享受待遇可能會高於事業編制。以上屬於個人分析猜測,不喜勿噴,也希望專家不吝賜教!


安之念Fireman


消防員退出現役很不好!因為行業的特殊性,一般正式公務員編制的很少有主動衝鋒陷陣的觀念,加上固定編、年齡大了,技術體能也慢慢降低!導致執行任務會有偏差!另外,如果消防不是全國上下隸屬編列,造成全國的消防操作偏差、經驗分享不統一推廣!各種風險防範參差不齊,嚴重影響消防事業!

消防部隊必須為現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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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編制是說單位的性制,一般來說軍官是公務員,士官是事業編。但因為以前是部隊性制,士官超過23歲就不能再考軍校改變身份了,現在改制就不一樣了,35歲前都能考公務員,所以,四級以下的士官都能通過考試變成公務員,而且機會很大,考題比社會上的公考簡單,專業性強,所以,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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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的消防隸屬武警部隊,屬於現役軍人。他們一直擔負著公安消防保衛任務和應付突發事件的雙重職能,承擔重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我們經常在新聞裡看到,消防官兵不僅僅出現在火災現場,而且像地震、洪災、搶險、救援等現場也有消防兵的身影。孩子卡在門上,消防兵來破拆;人頭蜂肆虐,消防兵來搗毀,手上的戒指取不下來,消防兵也來幫助取下來。可以說,這是一群什麼都能幹的現役軍人。

由於軍隊服役畢竟有期限,而像這種救援,不但需要勇氣,更需要經驗。這次集體劃轉到行政編制,應該是把社會救援力量加強,跟國際接軌。國家成立了應急管理部。那麼,消防部門轉為行政編制後,應該併入這個部門,實施應急救援工作。由於公安部門仍存在消防局,那麼應該是防火職能仍在公安部門,而滅火的職責就屬於消防了。也就是說,以後防火和滅火應該分離了。這樣的話,在行政編制上,消防人員應該都屬於公務員序列了。


長安那片月


消防退出現役成為行政編制是公務員嗎?

行政編制當然是公務員。


根據部隊改革動向,將消防部隊由兵役制轉為行政編制劃歸應急管理部,承擔滅火救援以及其他應急救援任務。

消防部隊一直承擔著滅火救援等急難險重的任務。雖然根據時代變化,政策改革,他們即將退出現役部隊,但他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社會也決離不開他們的守護。

國家肯定肯定不會讓這支專業化、有戰鬥力的部隊流失。今天的改革轉型,就是為了這支隊伍更加完善的延續與發展。兵役制固然高尚,令人不捨,但這支隊伍成員就可能因為兵役制限制的原因,兩年、五年、八年就不得不退伍回家。

轉化應急管理部,這支隊伍雖然退出兵役制,但隸屬於行政編制,可以說是公務員。對於這支隊伍長遠發展還是有好處,以後可以更加規範統一的完成滅火救援等應急救援任務。有編制也能夠使他們的生活也得到很大保障,不會造成戰鬥人員的輕易流失。可以說轉型改革順應時代的變化,能夠更好的服務社會保障社會。


以上言論,純屬個人觀點,不足之處,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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