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康:從歷史方位和主要矛盾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賈康:從歷史方位和主要矛盾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十九大報告闡述了對於我國所處時代方位和社會主要矛盾的新判斷,成為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的現代化宏偉事業的戰略性認識依據和設計指導方略的關鍵性要點。

一、“新時代”:與時俱進中的歷史方位新判斷

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經過長期努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這是我國發展新的歷史方位”。這一重大政治判斷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歷經近百年奮鬥,使近代以來久經磨難的中華民族,迎來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開創性、歷史性飛躍。在這個新的歷史方位,我們比任何時候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目標。

這一關於新時代、新的歷史方位與歷史起點的新判斷,也對應著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確立及其基本方略的系統化設計。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這一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和黨與人民實踐經驗和集體智慧的結晶,將成為全黨全國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鬥的行動指南。

二、“不平衡不充分”:關於我國社會矛盾的新判斷、新分析

改革開放以後,十一屆六中全會將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表述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這一表述一直沿用了36年。基於進入“新時代”這一新的歷史方位,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了“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的新判斷。這一重大判斷對於我們在新時代繼續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具有統領和指導全局的基礎作用。

一般而言,社會主義的生產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即以解放生產力形成有效供給來不斷滿足社會需求。在十一屆六中全會形成的社會主要矛盾的認識,抓住了這個供需的“對立統一”關係,指引我們堅定地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推進“三步走”現代化戰略。而十九大形成的關於社會主義矛盾的新判斷,在延續原來需求與供給間對立統一的基礎上,順應新時代,明確地把原來的表述改為需求側更綜合、更具概括性的“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時把供給側回應需求所存在的問題,表述為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充分”與否,是動態變化中更偏於總量描述的概念,而“平衡”與否,是動態變化中直指結構狀態的更偏於質量描述的概念。原來的表述中關於不充分的問題已由“落後的社會生產”指明,而新的表述中是把這一不充分問題加上了更為關鍵的“不平衡”,這是新時代我們必須追求的“質量第一、效益優先”發展中必須牢牢把握的矛盾的主要方面。由此,十九大報告提出的“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這與之前反覆強調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思路是一脈相承的。

三、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化解社會主要矛盾的主線

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內涵清晰地聚焦於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這一關鍵性問題。所以,要想總體上把握現代化戰略方針的主線,就必須順理成章地緊扣以優化結構來化解矛盾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我國經過改革開放後近四十年的高速發展,在取得一系列成就的同時,也面臨矛盾累積隱患疊加的複雜局面,集中體現為種種結構失衡問題。為進一步大踏步跟上時代,突破“行百里者半九十”的現代化瓶頸期即關鍵的衝關期,必須在“目標定向”與“問題導向”下,著力以提高供給側性改革及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化解“社會矛盾和問題交織疊加”的潛在威脅,在制度結構、產業結構、區域結構、收入分配結構、人文與生態結構等方面,有效地克服“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

以往的宏觀“需求管理”,更多地側重的是總量問題,而現在必須強調的“供給管理”,更多地側重的是結構優化問題。依“主線”而推進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為以改革為核心、以現代化為主軸攻堅克難的制度供給創新,以及以制度創新打開科技創新、管理創新巨大潛力空間、形成動力體系和供給體系轉型升級的系統工程式創新,它將以“全要素生產率”支撐我國的現代化進程在“追趕-趕超”的路徑上,繼續實現超常規發展,這樣才能在化解社會主要矛盾的動態過程中,在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後更進一步對接在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和到本世紀中葉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總之,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就是我們著力化解社會主要矛盾而為中國夢奮鬥的經濟發展的主線。


賈 康 介 紹

第十一屆、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政協經濟委員會委員,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博導,中國財政學會顧問,中國財政學會PPP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國家發改委PPP專家庫專家委員會成員,北京市等多地人民政府諮詢委員,北京大學等多家高校特聘教授。1995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1997年被評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高層次學術帶頭人。曾受多位中央領導同志邀請座談經濟工作(被媒體稱之為“中南海問策”)。擔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財稅體制改革”專題講解人之一。孫冶方經濟學獎、黃達—蒙代爾經濟學獎和中國軟科學大獎獲得者。國家“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規劃專家委員會委員。曾長期擔任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1988年曾入選亨氏基金項目,到美國匹茲堡大學做訪問學者一年。2013年,主編《新供給:經濟學理論的中國創新》,發起成立“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和“新供給經濟學50人論壇”(任首任院長、首任秘書長),2015年-2016年與蘇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給經濟學》專著、《供給側改革:新供給簡明讀本》、以及《中國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獲評中國圖書評論學會和央視的“2016年度中國好書”),2016年出版的《供給側改革十講》被中組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和國家圖書館評為全國精品教材。2017年領銜出版《中國住房制度與房地產稅改革》、《新供給:創新發展,攻堅突破》、《構建現代治理基礎:中國財稅體制改革40年》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