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动态」遗产继承起纷争 情法交融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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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旧寨法庭温情化解一起继承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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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法官和助理的共同努力下,遵化法院东旧寨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遗产继承引发的继承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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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中,被继承人刘某某与被告殷某某系组合家庭,二人于1989年结婚。被继承人刘某某于2017年10月死亡,生前系离休干部,留有20余万抚恤金及包括房屋等其他遗产。抚恤金在该案的原告即刘某某的五个儿女手中,其他遗产在被告殷某某、张某某手中,被告张某某系被继承人刘某某的继子。

此前,殷某某、张某某就分割被继承人抚恤金曾起诉过该案刘某某的五个儿女,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殷某某、张某某分得抚恤金共计约6.9万元。后被继承人刘某某的五个儿女作为原告起诉被告殷某某和张某某,要求依法分割的被继承人刘某某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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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受理后,考虑到该案涉及遗产继承,亲情交错,办案人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调解手段。在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张志福、法官助理刘强了解到被继承人曾经系组合家庭,原、被告双方虽没有血缘关系,但双方共同生活近三十年,早已形成割舍不断的亲情,且被告殷某某已近八十岁。被继承人刘某某在世时,原、被告感情比较深厚融洽,只是后来在被继承人病故后因为抚恤金分割产生的矛盾。办案人员抓住双方曾是家庭关系,仍有亲情、感情存在等特殊因素,结合被继承人遗产的现状,坚持不懈地做原、被告思想工作。经过几轮背靠背的调解,原、被告双方均接受法官的建议,愿意和解。最终双方在亲情的感召下,自愿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被告殷某某、张某某自愿放弃之前判决分得的被继承人抚恤金;五原告自愿放弃诉讼中要求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请求。

至此,原被告“一家人”握手言和,该案也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供稿人:遵化法院东旧寨法庭法官助理----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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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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