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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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2日11时53分许,董某波(男,36岁,惠民县姜楼镇人)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沿大济路由东向西行驶至105KM+850M处时,与前方步行的王某梅(女,47岁,惠民县皂户李镇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王某梅当场死亡。惠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警后,迅速勘查现场,疏散群众,疏导车辆,防止二次事故发生。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惠民交警提示,无论是驾驶车辆还是在道路上步行,一定要牢记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预防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惠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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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开车请勿玩手机

礼让行人也是一道风景

文明与心,礼让于行

安全带,扣上才安全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系好安全带

慎用远光灯,温暖回家路

惠民交警再次提示,无论是驾驶车辆还是在道路上步行,一定要牢记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预防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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