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限高令」竟影響子女讀書 「老賴」主動支付欠款25萬元

案件聚焦:“限高令”竟影響子女讀書 “老賴”主動支付欠款25萬元

內容提要

近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靜安法院)執結了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被執行人面對法院司法拘留仍然拒不執行法定義務,但是沒過幾天,被執行人妻子卻主動來院找到執行法官交清了欠款,這是怎麼回事呢?

關鍵詞:調解 執行通知書

2016年7月,上海臻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臻順公司)與上海潤閩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潤閩公司)簽訂《物業租賃合同》,雙方約定從7月1日起,臻順公司將房屋出租給潤閩公司使用,潤閩公司需承擔房屋的租金及物業費等費用。兩個月後,潤閩公司已拖欠兩個月的租金79983元,經多次催告,潤閩公司仍以各種理由拖延,無奈之下,臻順公司只能向上海靜安法院提起訴訟。經過調解,雙方達成協議,2018年1月25日前,潤閩公司必須把25萬元支付給臻順公司。但沒想到的是,調解生效後,潤閩公司雖自行遷出租借的房屋,但還是未主動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臻順公司遂向上海靜安法院申請執行,執行法官依法向潤閩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於2018年3月13日前給付申請執行人臻順公司25萬元。

關鍵詞:限高 失信人名單 限制出境 司法拘留

執行法官仔細查閱案卷材料後,通過“總對總”系統查明,雖被執行單位名下無銀行存款等可供執行財產,但根據臻順公司提供的線索,認定潤閩公司有履行還款義務的能力。5月16日,上海靜安法院依法對被執行單位潤閩公司法定代表人閔某採取了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出境等懲戒措施。

6月19日,執行法官找到閔某,嚴肅教育、耐心說服,希望閔某能夠儘快履行還款義務,並告知如再不配合執行將會承擔嚴重的法律後果。閔某仍拒不配合執行,法院遂對閔某採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措施。司法拘留後,閔某及其家屬仍然無動於衷,不支付欠款。

關鍵詞:主動還款 執結

在窮盡所有強制執行措施後,執行法官都覺得案件執結無望時,突然執行發生了轉機。6月25日,閔某的妻子竟然主動來院找到執行法官,表示願意付清所有欠款,只希望儘快撤銷對閔某的所有懲戒措施。

後來才得知,前一天,閔某的妻子給孩子報名上學交高額學費,卻被學校告知因閔某已被限制高消費,其子女無法在該民辦學校就讀,這可急壞了閔某的妻子,立馬第二天就主動到法院還清25萬元,這件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得以順利執結。

法官提醒

上海靜安法院執行法官表示,限高令就是對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採取限制高消費的措施,促使其主動履行還款等義務。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一旦被限高,其子女就無法就讀高消費民辦學校,此外還限制被執行人不能乘坐飛機;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等場所限制高消費等等,可以說影響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作為父母,理應是孩子的榜樣,家長的一言一行都影響著孩子的成長,隨著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不斷推進,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出境等懲戒措施的威懾力也越來越大,社會影響範圍也越來越廣。家長在不配合執行的同時,是否得掂量一下,這些懲戒措施是否會對自己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長,乃至今後的就學、就業、出國旅遊、購房購車貸款等問題造成負面影響?

據統計,今年上半年,上海靜安法院已將2418名老賴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出境52人次,限制高消費1651人次,司法拘留83人,充分運用各種強制措施,切實敦促被執行人履行法定義務,有力地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

來源|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 陸鈾、巢宇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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