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变”改革激活河口镇发展新引擎

作为全区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之一,河口镇张家台村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为基础,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清理盘活集体资产,引导农民入股发展,初步探索形成了“三变+集体经济”、“三变+龙头企业”、“三变+乡村旅游”等多种“三变”改革模式,为“三变”改革试点奠定了产业基础和群众基础。

农村“三变”改革激活河口镇发展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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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强化驱动“三变”改革引擎

强化总体设计,河口镇制定出台了《河口镇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河口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口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总体设计和政策指导。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政府镇长任副组长的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把“三变”改革放在全镇宏观层面进行统筹抓促、全力落实,镇人大围绕农村“三变”改革开展视察调研,镇农经站蹲点指导,村委会具体落实,形成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安排部署,高度重视“三变”改革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召开“三变”改革动员会、安排会、推进会,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办法。强化学习培训。组织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先后到陇西、贵州等地实地考察、参观学习,组织业务培训2次,对乡村干部、合作社和企业负责人、产业大户、致富能人进行集中培训,组织开展了“推进三变、做大产业、振兴乡村”专题讨论会,通过党员的宣传、引领,有效的推进了“三变”改革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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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模式激活“三变”改革活力

“三变”+龙头企业,坚持以企业为龙头、农民为主体、产业为纽带、效益为中心,全面推行“龙头企业+村集体+合作社+农户”模式,助力农户增收致富。张家台村引进甘肃首石发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流转位于河口镇张家台的张家台村、岗镇村、八盘村土地1780亩,用于建设现代设施农业,大力推广无公害果蔬生产、畜禽养殖、休闲观光以及农业科技实验,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基地。170户农户将自己的569亩耕地和村集体740亩土地,以每亩800元的平均流转价格参与土地流转,参与农村“三变”改革,解决当地劳动力50人。目前,张家台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基本完成,共确权承包经营户323户,确权承包地块2285块,确权承包地面积1433.05亩。该村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抓手,对全村现有的资源、资金等情况进行彻底清查摸底;以土地流转为手段,盘活了资源,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将土地量化成股权分配给农户,下一步还将进行人头股、资金股、产业股等股份量化分配。

“三变”+特色产业,围绕辣椒、西红柿、西甜瓜等优势主导农产品,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将生产设备、管理技术、优良品种等入股到产业发展项目,推动主导产业提质增效。以农村“三变”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改革为抓手,挖掘集体资源,充分发挥张家台村支部+协会的作用,以农业专业合作社为龙头,将原先分散经营、无实体经济的合作社进行整合,成立了新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和邦尼种植专业合作社2个新型综合合作社,积极引导村民入股到经营实体并从中受益,扎牢农户与合作社的利益联结纽带。积极学习借鉴贵州“三变”改革经验,探索出张家台村“三变”改革的“四化”模式:即

财政资金股份化,将各类财政扶持资金股份化,所得收益村集体分80%,困难户分20%;社会捐赠股份化,把帮扶单位扶持资金变为集体股份,确定股权,收益集体分40%,农户分60%;农村资源资产股份化,将村集体资源资产、农民土地量化为股权,使村集体、农民变股东;金融资金股份化,鼓励将富民产业贷和群众自有资金,投资入股分红,股金变红利。

“三变”+乡村旅游,结合河口古镇大景区建设,借力河口古镇文化旅游项目,将“三变”改革与休闲观光农业紧密结合,促进旅游业与现代农业互动发展。依托甘肃首石发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引导农民、村集体、企业、合作社等多方以土地经营权、资金、技术等多要素入股,打造田园风光优美、农耕文化浓郁、乡风民俗浓厚的田园综合体。

三项机制提升“三变”改革实效

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党建引领行动,结合镇党委“党建红细胞”工程,探索推行“党支部+协会+农户”模式,开设优惠政策扶持、项目资金倾斜、资源享用优先“三个通道”,鼓励引导村集体、党员个人和致富能人创办领办经营主体,实现社社联合、农社联合、社企联合,共培养致富能手15名,整合成立新型经营主体2个。

风险防范,严把准入登记关口,对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资质、经济实力、经营能力等进行事前审查,并对其运营状况进行分析预警,坚决杜绝“空壳化”现象。同时,由镇司法所法律顾问全程指导参与合同签订,严防发生合同侵权问题。督查问效,把“三变”改革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单项考核和年终专项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实行“重奖重罚”和“一票否决”,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实,“三变”改革工作成效不显著的经营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格实行淘汰制,以最严格的督查问效倒逼任务落实。

(河口镇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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