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禁止学生谈恋爱之后“贴离职领导照片”又将自己推上舆论漩涡

高校禁止学生谈恋爱之后“贴离职领导照片”又将自己推上舆论漩涡

▲学院的前领导照片被贴在门卫室,被禁止入校。图/澎湃新闻。

3月底,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的多名离职人员称,包括前常务副院长在内的多人照片被挂在了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每个教学楼与校门的收发室、门卫室,校方严令禁止这些教师进入校园,否则对门卫罚款2000元。

4月3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工程学院院长曹勇安证实确有其事,被他开掉、降职的有3个副院长,3个总务处长,2个部门的主管,还有1个财务处长。但他称,被贴照片的“全是(学院)关键部门的干部,是因为违反学校纪律等事情被学校处理了”,而在此之后,该学院“已经进入事业编制,工资也翻番了”。曹勇安称,将他们的照片贴在门卫室,是为了防止这些人员进校搞破坏、进行颠覆活动。

将多名前校领导的照片贴在墙上,不是为了忘却的纪念,也不是为了表彰他们的功绩,而是为了防止“颠覆”。这样的做法与措辞令人错愕。究竟有何纠葛呢?

根据多方还原,多名离职的原校领导与学校之间的矛盾,主要集中在经济纠纷与劳动关系方面。照片挂在门卫室的翟姓女士曾任该校附属的东亚技职校党总支书记、常务副校长。学院曾上诉要求确认解除与翟女士的劳动关系,因缺少法律依据被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驳回,并判决恢复两者的劳动关系。随后学院提起上诉,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7月15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红头文件显示,结案后,翟女士被安排到女生寝室一楼值班室做舍区管理员,工资为初级事务员第三档1270元。翟女士“相当于企业应聘的一个临时工,工资是齐齐哈尔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高校禁止学生谈恋爱之后“贴离职领导照片”又将自己推上舆论漩涡

▲翟姓女士被安排当舍区管理员的文件。图/澎湃新闻。

以此例看,无非是普通的利益纠纷,不外乎法理人情,并不是没有善了之策,却被现任院长公开粘贴照片、明令禁止入内,描述为防止其人“搞破坏、进行颠覆活动”。且不说这样的做法是否有“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之嫌,单就这种“想当然”的态度,明显就是一种充满歧视的“有罪推定”,实在有失理性也侵犯了他们的正当权利。

有新闻观察员对此评论:几位关键岗位的前任领导,因为违反学校纪律等事情被处理离职,院长将其开掉也好,降职也罢,既是这些人的咎由自取,也是法律授权院长职权范围内的事。对已经做出的处理结论,这些“前领导”即便不服气,也完全可以通过正常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本犯不上进校园“搞破坏”甚至进行“颠覆活动”。

现任院长的这种担忧,既是对自己履行职责的不自信,对法治环境的缺乏尊重和信任,同时也过于强调了自己的“私权”,毕竟已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的齐齐哈尔工程学院不是院长个人的“王国”,更谈不上被“颠覆”。

而且,以防止前领导进校“搞破坏、进行颠覆活动”为由,将他们的个人照片等信息张贴在院校每个教学楼与校门的收发室、门卫室,其本身就涉嫌违法。公民的肖像权、隐私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法律或本人批准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使用,作为教育领域的该等院校,这种基本的法律常识不应也不能被“遗忘”。

这并非是齐齐哈尔工程学院首次陷入舆论漩涡,不久前,该学院曾因《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在校期间非法同居或发生性关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高校禁止学生谈恋爱之后“贴离职领导照片”又将自己推上舆论漩涡

对此,该校回应称:“将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条款立即进行修订。”回应全文如下:

高校禁止学生谈恋爱之后“贴离职领导照片”又将自己推上舆论漩涡

有专家对此进行分析:大学生婚前性行为、同居,说到底是社会化现象,从教育体制上说,高校缺乏对学生的性教育和引导。极少高校有性教育课程,许多高校的性教育只是给新生放一盘有关生理卫生的录像带甚至有些连录像也没有。对于大学生婚前性行为及同居并不能简单地用“对”和“错”判断。

大学生同居作为一个事实,高校教育必须承认充耳不闻是对大学生不负责任。教育界人士早已指出,学校加强对学生性观念的引导和教育已迫在眉睫。不仅如此,家庭和社会也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性观念,保证他们身心健康成长。

“大学之大,在于大学精神之大”。民办大学也是高校,也承载着传承文化、培养人才的使命。而那些有失基本价值观的做法,难免引出“大学不像大学”之类的感喟。

一所好的高校,不仅会遵循法律,也要本乎人情。为了保障校园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等秩序,无论大中小学都需要防范有人进校故意破坏,但前提必须是恪守法律准则、“对事不对人”。有事说事、有问题处理问题,才是高校办学和处置问题的正确姿势。动辄扣大帽子,或者用陈腐概念树敌,除了显得小肚鸡肠,还会拖累高校的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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