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委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視 牢記「兩個維護」 做實「政治體檢」

把“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中共山東省委巡視工作規劃(2018-2022年)》指導思想;十一屆山東省委前兩輪巡視共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方面問題560個、問題線索2285條。

一項項舉措、一個個數據,體現了山東不變的力度和堅定的態度: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視。

目前,十一屆山東省委已完成兩輪巡視,根據巡視移交問題線索,立案1365件、1704人。目前正在開展的第三輪巡視對26個地方、單位黨組織進行“政治體檢”。

堅持以上率下,把政治責任扛緊扛牢

山東省委把巡視工作作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具體抓手,擺上突出位置,實施堅強領導,堅決扛牢主體責任。

省委研究巡視工作、聽取巡視彙報形成常態化機制。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以來,省委常委會6次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重要指示和中央巡視工作重要部署,研究審議巡視工作重大事項,省委書記專題會議2次聽取巡視情況彙報。“有的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不嚴不實,檔案造假,向巡視組提供虛假材料”“有的在扶貧資金財物上動奶酪”。今年1月,省委書記劉家義在會上嚴肅點出巡視發現的問題,既要求有關單位對號入座、抓好整改,又督促各級各部門引以為戒、即知即改,體現了鮮明態度。

建章立制,巡視工作更加規範有序。十一屆省委第一輪巡視結束後,山東梳理歸納巡視發現的幹部群眾反映強烈、對全省黨建工作影響大的突出問題、共性問題,在全省範圍內部署開展了工作作風不嚴不實、黨建材料和幹部檔案造假、黨員信教等7個方面專項治理。

巡視巡察聯動,完善監督網絡。十一屆省委第二輪巡視對8個縣(區)開展巡視時,8個市委巡察組跟上來了,35個縣委巡察組動起來了,這是怎麼回事?原來,山東在此輪巡視中探索開展了省市縣巡視巡察聯動,市委、縣委巡察組配合省委巡視組開展工作,聚焦管黨治黨、扶貧領域問題同向發力,解決了巡視延伸不到邊、巡察力度不夠的問題,實現了1+1>2的效果。據瞭解,山東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機制,推動巡視巡察形成聯動格局,省委常委會、省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研究巡察工作。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4次召開全省巡察工作推進會。

把握政治定位,把“政治體檢”做深做細

“做好新時代巡視工作,必須堅持政治巡視定位,牢牢把握‘兩個維護’,始終在政治高度上突出黨的全面領導,在政治要求上抓住黨的建設,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從嚴治黨,查找政治偏差,發揮政治‘顯微鏡’和政治‘探照燈’作用。”山東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陳輻寬要求。

突出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山東堅持把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根本政治任務,對巡視發現的所有問題都首先從政治上去考量,把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以及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山東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納入巡視監督內容。巡視中把焦點對準領導幹部的政治立場、政治忠誠、政治責任,著力發現“四個意識”不強、“四個自信”不堅定、貫徹上級決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拉幫結派等問題。

突出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巡視中既盯“樹木”,查找違規違紀問題,又盯“森林”,通過檢查選人用人、基層黨組織建設、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等方面,全面摸清政治生態情況,推動多管齊下固本清源。省十一次黨代會以來,巡視督促有關地方、單位對“四風”問題立行立改,快查快結快處,共清退違規發放津補貼6792.18萬元,查處316人。對被巡視黨組織開展選人用人巡視檢查,對發現的選人用人問題建立臺賬、銷號管理,切實推動整改落實,匡正了選人用人風氣。

改進發現問題方式方法。山東注重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助力巡視,把分散在不同部門的信息進行整合,通過大數據比對方式,實現對某一領域問題“大起底”,十一屆省委第一輪巡視比對出2個縣貧困戶識別不精準問題涉及915戶。

針對巡視對象不同類型特點開展巡視。對省直部門,進駐後把本部門承擔的中央和省委重大任務拉個單子,看是否結合實際、拿出得力措施抓落實;對國有企業,著力發現在投資決策、重組改制、資本運營、產權交易、工程招標、幹部提拔以及物資採購和供應等環節有無搞權錢交易、利益輸送等問題。

做好“後半篇文章”,把巡視整改落實落地

“委黨組將巡視反饋的4個方面17個問題細化分解為32項整改任務,逐項按照2個月內和後續整改兩個時間節點,分階段制定了127條整改措施。”十一屆山東省委第一輪巡視結束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向社會公佈了整改舉措。

山東堅持把整改落實和成果運用作為增強巡視監督實效的關鍵環節,不斷提高巡視成果運用的深度、廣度和力度。

強化問題整改。堅持把整改貫穿巡視全過程,把巡視前即知即改、巡視中立行立改、巡視後全面整改做足做實。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以來,共督促邊巡邊改問題164個,巡視期間立案審查723人,起到了以改促巡、增強信心的效果。對問題在基層、根子在上面的問題,堅持上下聯動整改,巡視省直部門後向省委、省政府分管領導通報情況,巡視縣(市、區)後向上一級市委通報情況,推動統籌解決分管部門、領域存在的問題。被巡視黨組織根據巡視反饋意見細化分解785個問題,已整改完成95%以上,建立完善制度500餘項,通過整改進一步強化了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確保了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

強化成果運用。紀檢監察機關優先處置巡視移交問題線索,加強對被巡視黨組織整改落實情況及辦理巡視移交問題線索情況的督促檢查,巡視移交問題線索辦結率90%以上。組織部門把巡視結果作為幹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被巡視黨組織積極運用“第一種形態”,針對巡視中反映的一些黨員幹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抓早抓小,起到了較好效果。巡視機構加強對普遍性、傾向性問題的綜合分析,形成專題報告,向省委、省政府分管領導通報,並移交有關部門辦理,及時跟蹤瞭解辦理情況,發揮了標本兼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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