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因故去世了,嫂子帶孩子嫁給小叔子合適嗎?

農村莊稼人在蘇州


中國古代嫂嫂嫁“小叔叔”的是平常事,得到風俗習慣認可很受歡迎。

解放前很長一個時期,中國社會基層是種族治下社會。一個地區是以族姓劃分區域管理範圍,那一族男人多,勢力大就世系族長。喪夫的女人改嫁,男孩必須改姓,才能融入後爹的族群。因此,一般丈夫去世,要麼獨守空房,帶大子女,好的家族立個牌坊。女人就要“活寡”幾十年,很是悲催吧!

如果沒了丈夫的女人家中有個“小叔叔”,那就是嫂嫂天大的好事吆!長輩們會全力促成這段婚姻,特別是有男孩滴!家庭條件不好的更積極,省錢,省力,也保護了家族香火的延續。有的嫂嫂比小叔大好多,即便“小叔叔”不願意,想方設法也要促成這段美好的婚姻。

可如今的年代,人們思想比較開放,特別是信息量大,交通發達。女人結觸範圍太“海”了。女人失去丈夫,選擇的範圍太廣,孩子改姓無所謂的事了,是吧!特別是3000萬光棍在那放著。女人無論啥子身份都能如願以償。自個的“小叔叔”想娶嫂子,真還不容易呢!年齡差距別說,身體條件,家庭條件,自身上升空間大小,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是“小叔叔”想不想娶嫂子,而是嫂子嫁不嫁“小叔叔”的問題了!

當然,嫂子嫁給小叔子,好處多多,侄子侄女與親兒女沒啥區別,孩子少受罪,嫂子也熟悉家族的親戚鄰里。只要互相對眼,美滿的一對。祝福嫂子與小叔成雙成對!





何由之


說到兄死弟要嫂,就會想到歷史上比較有名的就是孝莊文皇后下嫁小叔子多爾袞,在當時完全符合滿簇的婚嫁風俗。放在現在合適嗎?放在現在也完全合適。

嫂子,哥哥的妻子。哥哥如果不在了,嫂子相對於小叔子而言就變成了外人,小叔子與嫂子無血緣關係,結婚當然不是亂倫了。小叔子如果肯娶嫂子照顧哥哥的孩子,在我看來倒是不錯的安排,總比嫂子帶著孩子另嫁他人改姓好。





嫂子帶著孩子嫁給小叔子的,我身邊就有。我們這裡靠海吃海,很多人家都養船,這個哥哥生前相當富有,手裡有十幾條船,是我們這裡遠近聞名的“大款”。在一次出海中意外死亡。留下妻子孤兒寡母和龐大的家業。

妻子對養船完全不懂,而哥哥的弟弟跟著哥哥幹了多年,業務上完全精通,為了哥哥的事業不落他人之手,也為了更好的照顧嫂子和侄子。

小叔子在哥哥過世後兩年娶了嫂子。侄子一直還叫自己的小叔叫小叔,之後夫妻兩又生了一個男孩子。相對於同母異父的兄弟,這兩孩子的之間血緣上更親,關係也一直很好。

還有一對是這樣結合的:

哥哥的孩子一直由爺爺奶奶帶大的,哥哥死後,如果他的嫂子改嫁,就會把孩子帶走,老人一直不捨得自己的孫子被帶走,怕自己的孫子隨他娘改嫁之後受苦。剛好自己的小兒子也單身大齡未娶。而且大兒子的妻子屬於膚白貌美的美人,小兒子長相一般,性格憨厚老實,老人就動了撮合他倆的念頭。

在老人的滲透和撮合之下,兩個年輕人覺得為了孩子,這是最好的選擇。也就同意了這門婚事,因為彼此瞭解,結婚後一直過的很幸福。

其實嫂子嫁給小叔子,對於已經失去父親的孩子而言,這樣更好一些。說到孩子對這個小叔的稱呼問題。我覺得如果孩子還小,可以改口的話,儘量改口,如果孩子很大了,已經有了自己的意識,那麼就徵求一下孩子的意見。

叫“叔叔”還是叫“爸爸”,只是個稱呼的問題,血濃於水的親情是改變不了的。未婚小叔子娶嫂子相對於後結合的家庭來說矛盾相對少了許多。


網悠然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這些東西,都是遊牧民族的玩意。

對於遊牧民族來說,為了保證族群的延續,父親死了娶後母,哥哥死了娶嫂子,都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如若不然,後母改嫁,就有可能帶走自己生的孩子,也就是你同父異母的弟弟,導致族群的瓦解。

或者嫂子改嫁,會帶走你哥哥的孩子們,導致家族人丁大減。

所以,在古代的遊牧民族,無論匈奴鮮卑突厥柔然蒙古契丹,都奉行這一套法則,這也是實際生活的需要,沒必要用道德進行批判。

說白了,這是沒辦法的事情。

其實,藏族一些地區,還流行著幾兄弟共1妻。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因為那裡生活太艱苦,一個男人無法養活一個家庭,被迫只能幾個男人共1個妻子了。

但對於漢人來說,這簡直就是不可思議的事情,是所謂亂倫大罪。如果在漢人中,兒子和後母通姦,是驚天動地的大事,兒子可以斬首,後母可以凌遲處死。

至於嫂子和小叔子,不要說娶,就連見面都是大忌諱。

所謂嫂子落水了,小叔子才能跳下去救。

平時如果小叔子和嫂子不避諱,頻繁接觸,就說明兩人有問題。

滿清顧命大臣肅順被斬首之前,在囚車裡一路大罵,獄卒都沒有阻攔。

但肅順罵出慈禧太后和奕訢是叔嫂狼狽為奸,肅順立即就被割了舌頭,昏死過去。

為啥?因為叔嫂不清不楚,在當年是罵人最陰毒的話,獄卒如果不割肅順的舌頭,恐怕自己腦袋不保。


薩沙


哥哥不在了,嫂子帶孩子嫁小叔子的事其實在農村,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多數都是自願的,其實如果小叔子沒結婚,哥哥不在了,小叔子和嫂子兩情相悅,結婚也有很多好處。

首先,哥哥的孩子不會受罪,爺爺奶奶還是親爺爺奶奶,小叔子給哥哥孩子當爸爸,能如親生一樣的對待。

哥哥因故不在了,小叔子沒結婚,肯定會無微不至的照顧哥哥的孩子,再者孩子和小叔子之間總是有牢固的感情,突然之間父親不在了,對於孩子來說小叔就成了依靠。而人是有感情的,嫂子在久而久之小叔子的照顧下,肯定會動情,而父母也是更能接受這樣的事,總比自己的親孫子隨著母親改嫁隨他人姓的好,在父母撮合,二者之間又暗生情愫的情況下,小叔子和嫂子結合也是自然而然的事。

筆者一同學二十幾歲,結婚後育有一女,孩子三歲時同學因開農用三輪車下地時翻車不幸死亡,而同學二叔家弟弟正好沒結婚,在同學去世後同學弟弟照顧侄女,照顧同學父母,捎帶著照顧嫂子,兩年後同學弟弟便和同學媳婦結婚,並認了同學父母為爸媽,因為同學父母只有同學一個兒子,一家人也算是有了一個好結局。

如果發生了這樣不幸的事,真有這樣合適的,也不失為一種好的結局,這並不違背道德,只要兩情相悅,可以接受!


珞珈評論社


如果兩人情投意合,沒什麼不可以的。

弟娶其嫂,這個放在解放前,根本不叫事兒,有的地方還將這個列入了“風俗”中,即,兄長早亡的話,未婚的弟弟有接盤的義務和責任。這種風俗在部分少數民族中更為常見。

這樣的婚姻好不好呢?

好處還是很多的,對雙方而言,彼此知根知底,他們是不是合適在一起,彼此應該很清楚了。

對女方來說,再嫁幾乎是一定的了。可無論是不是帶著子女出嫁,以後的生活對她來說都是不小的挑戰。對她的子女來說,無論是隨母親嫁入一個為止的家庭,還是留著家裡跟著爺爺奶奶生活,都是不幸的選擇。而對於爺爺奶奶來說,前途同樣充滿了迷茫。

而如果弟娶其嫂的話,那麼一切都問題就都不是問題了。

對女方來說,家還是原來的家,除了丈夫換了,其他都沒變。爺爺奶奶也可以繼續享受子孫繞膝的天倫之樂了。小兒子的婚姻大事也一併解決了。就弟弟而言,對女方知根知底,也不用擔心雙方合不合適,她會不會適應等問題了。

雖然,看起來一切都好。但就是有一個問題:雙方太熟悉了。


遊子天涯君莫問


這事有些違背倫理綱常,不過我倒是有些坐井觀天,必定在某些地方風俗上講,是兄長如父,嫂子如母啊!怎能為了一時貪慾,有為傷風敗俗之舉!那雙方要有多麼超強的心理準備,才能接受住來自各方面的疑惑與猜測!

雖然是人性生理上的各取所需,可在心理上和日常行為上,就沒有一定的影響和思想上的隔閡?他們是否在以前的日子裡,就有了相互的吸引?我們隔壁村裡就有過這樣的案例,嫂子風騷妖豔,弟弟風流瀟灑,兩人合謀讓哥哥染上不治之症而亡,最後名正言順組合。直到2015年六月中,弟弟在醉酒中無意透露出蛛絲馬跡,而且時間也過去了整整十九年,三方的孩子也都長大成人,這對男女才被繩之以法。所有親朋都被這兩人矇騙了十九年,之前還對他們的巧妙組合讚賞有加。直到今天,朋友們的眼睛才見證了真實!

所以說弟弟如果真要娶嫂子為妻,這事要值得三思而行,是真有難以言說的苦衷?是蓄謀以久的策略?是水到渠成的組合?我卻暫且不能定論,因為時間將會證明一切!世間會沒有不透風的牆,到時全部的行為都會找到有力的佐證!還所有猜疑與推理一份可靠的清白!

真有人要跨越人格與道德,行為與倫理的鴻溝,去尋求生理上的滿足與心理上的刺激,我還是先獻上百分的祝福,祝願雙方執子之手,恩爰白頭!

獻上我精心釀製的楊梅酒,喝到大醉不暈頭。





呆眉呆眼


叔配嫂,從古到今事例很多,只要兩人相親相愛,和睦共處,既不違背道德倫理,而且對長輩、子女都有好處。我們家族二房的老哥四十歲時去世了,嫂子守寡帶兩個十多歲的正在上學的兒子,三房有個老哥三十多歲未成家,經族人們相互溝通,最後他倆走到一起,共同扶育兩個兒子完成學業。而今他們共同生活近三十年,現兩個兒子相繼成家,孫子都十多歲了,兒子兒媳外出打工,他和嫂子在家種農田、種萊、養豬、養羊、養雞,照顧孫子,年終兒子兒媳回家過年,殺豬宰羊,一大家高高興興,熱熱鬧鬧過春節,雖然在家每天忙忙碌碌,但能看這家哥嫂心裡多麼開心,充實。前不久我見這位老哥在公路邊等校車來接孫子回家,可愛的小孫子一下車,高興地喊:爺爺!隨即上前一把拉住爺爺的手,完全看不出來有什麼別樣。這位老哥朝我笑了笑,牽著孫子回家。我從內心祝福這位老哥享受到的天倫之樂!這是多麼的幸福!


淼叔1


哥哥去世,嫂子嫁給小叔合適嗎,我覺得只要雙方同意沒有什麼合不合適的,說一下我家的故事吧,我爺爺兄妹四個,有倆個弟弟一個妹妹,我爺爺那個時代很窮的,有的時候都吃不上飯,那個時候也沒有計劃生育,我爺爺和奶奶在他們十幾歲的時候就結婚了,第一個孩子是我大姑,然後二姑我爸我叔他們,在有我三姑的時候,我爺爺就去世了,他去世的時候我三姑還沒有出生呢,後來我奶奶帶著他們六個一起生活,我三爺爺也去世了,三奶奶帶著他們的孩子又走了一家,家裡就剩下我奶奶還有幾個孩子,那個時候我二爺還沒有結婚,據說我們村裡的人就讓我奶跟著我二爺爺,一開始我奶奶也不願意的,後來那些長輩們就把我奶和我二爺關在一起,什麼時候同意了就放出來,後來沒辦法就在一起了,後來也挺好的,又生了我小叔和小姑。


堅持軒軒


這個是可以的,因為在解放前就有這麼幹的,老一輩應該都熟悉。並且在很多少數民族中也有這麼幹的,例如蒙古組、羌族等等。

其實這樣做還是有好處的,大家都知根知底,他們是不是合適在一起,彼此應該很清楚。

而且對於女方來說,再嫁幾乎是一定的了。可無論是不是帶著子女出嫁,以後的生活對她來說都是不小的挑戰。對她的子女來說,也是一個不小的挑戰

而如果這麼做的話就會簡單很多,除了除了丈夫換了,其他都沒變。父母方面也不會存在問題,孩子們也會和往常一樣。


彩票大師


真實的案例放生在我的身邊:鄰居仲大爺在哥哥去世後的一年,和自己的嫂嫂住在一起了,沒有辦領證但一直同居,哥哥和嫂嫂有三個兒子都在青島結婚生孩子了,工作穩定,收入頗豐。好在孩子們都很有出息,這麼多年,仲大爺從來都沒有讓女人做過飯,一個大男人包攬了所有原本女人應該做的事情,把自己的嫂嫂寵的像小孩,這女人極懶,兒子們寄來的生活費足夠讓她吃好的穿好的。

天有不測風雲,突然地這女人得了癱瘓,臥病在床,仲大爺每天都推著輪椅帶她到處走,這個絕世好男人從不抱怨。

有人說他傻,這一輩子總是為了別人活著,養著別人的老婆,連自己的孩子都沒有,就是個奴隸。人這一輩子如果一直活在別人的唾液中就一輩子抬不起頭來。

其實我想說,我們不是當事人,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沒有合適不合適,只有願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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