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潍坊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宗地图使用的公告

关于潍坊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宗地图使用的公告

关于潍坊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宗地图使用的公告

关于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宗地图使用的公告

近期有群众反映,“个别住宅小区在个人办理不动产(房屋)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取宗地图制作费”。经调查,不动产登记机构没有收取宗地图制作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有关要求,现公告如下:

1、宗地图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必须张贴的附图,我局明确要求所属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指定不动产测绘单位提供服务并收费。

2、开发企业与购房业主办理不动产(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时,宗地图应由开发企业统一提供,购房业主不需要提供宗地图,不需要缴纳宗地图制作费。

3、个人与个人之间办理不动产(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即通常所说“二手房”买卖)时,所需的宗地图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免费提供,不收取任何宗地图制作费。

本公告适用于奎文区、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高新区、滨海区、经济区、保税区、峡山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潍坊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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