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問讓「全能神」邪性畢露(圖)

山東招遠“5·28血案”距今已整整四年,兇手早就受到應有的懲罰。然而,慘案閱四載,追問得繼續。

拒絕提供通訊信息有錯嗎?“神”可以強迫別人接受“解救”嗎?

血案中的“全能神”痴迷信徒都認為他們自己是神,在他們看來,“周圍用餐的客人”向他們投去“友善的目光”,就是跟“神”有緣。用呂迎春的話說,“他們中間有以後神要拯救的對象,可以跟他們要個電話號碼,保持聯繫,以後神的工作開展的時候可以跟她溝通”。反之,不願意提供電話號碼的吳碩豔,就成了“邪靈”或“魔鬼”。吳只不過是兩次拒絕給號碼,說了一聲“玩兒去”,目的是擺脫糾纏,這有什麼大錯嗎?然而,僅僅因為這種合理的拒絕,就立即遭到了張帆和呂迎春的連聲咒罵,罵的就是“邪靈”(據張立冬供詞)。全能神信徒遵循的邏輯就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也難怪,該邪教的經典《話在肉身顯現》中就有“我的話就是權柄,……必須按著我的來”的狂言。然而,“神”可以強迫別人接受“解救”嗎?

追問讓“全能神”邪性畢露(圖)

庭審照片之一。

“神”就可以“跟著感覺走”麼?“神”的感覺為什麼總是那麼霸道呢?

邪教成員往往表現得神神叨叨或神經兮兮的。比如,張帆身體不太舒服,就認為應該是有“惡靈”在襲擊她,吳碩豔兩次拒絕提供電話號碼,這讓張帆覺得吳就是那個“惡靈”,稱“感覺有惡魔在攻擊我,有能力從我們身上就是被吸走”。張將自己的感覺告訴呂迎春,呂也覺得就是這樣,因為呂說看見吳碩豔的衣服裡“明顯的異常的氣流在鼓動,但是當時沒有風”,張帆認為這就是邪靈發出襲擊自己的“超自然的力量”。張還將自己的感覺直接說給吳碩豔聽,指著對方說“(邪靈)原來就是你”,這才導致了雙方更激烈的爭執以及緊隨其後的慘案。張帆不僅認為毆打吳是自衛,而且還認為是代眾生除惡,理由是吳是“吃人的惡靈”,“她會危及更多人的生命”。這是一種近乎癔症的表現,是受邪教灌輸、毒害造成的認知強迫和精神幻覺。可以肯定的是,只要邪教信徒的認知強迫和精神幻覺存在,悲劇就不可避免。“神”就可以“跟著感覺走”麼?“神”的感覺為什麼總是那麼的蠻橫、霸道呢?都是邪教給害的!

追問讓“全能神”邪性畢露(圖)

庭審照片之二。

 “神”不是慈悲為懷麼?“神子民”為何會極端殘忍、滅絕人性呢?

案發過程充分印證了“全能神”信徒的殘忍。張帆承認,是她先拿椅子背砸向吳碩豔的,張立冬承認是他接著用手掐住了吳的脖子,然後任由張帆用腳踩吳的頭面部。再後來,是這群人一起上去圍毆,先後打碎了兩個拖把(犯罪嫌疑人買的)。吳躲避到座椅下,被拖出來繼續打,吳不能動彈了,還是不停手。當公訴人問張立冬“她已經不動彈了,你在打的時候,當時你打算把這個婦女打到什麼程度?”張的回答是“打死”“:因為她是惡魔邪靈”。此外,呂迎春還威脅試圖報警者“我告訴你們,誰管誰死”。張帆也承認:“呂迎春告訴我有人在打電話報警的時候,我想要制止她(報警人),因為警察來會妨礙我驅魔。”正是因為報警被迫延遲,待警方趕到現場時,被害人吳碩豔已經死了。看看,邪教信徒對待一個弱女子群體施暴,主觀動機就是要打死對方。他們為何會如此極端殘忍、滅絕人性呢?答案就在該邪教的罪惡教義中。《話在肉身顯現》威脅信徒和常人,“小心我收拾你”,“該舍的就舍,該砍的就砍,該殺的就殺”,聲稱“我的話就是權柄,誰改動誰就觸犯刑罰,必遭我擊殺,嚴重的斷送自己的性命”,“誰若疑惑必遭擊殺,沒有考慮餘地,立刻斬草除根,除去我心頭之恨”。正是這些充滿戾氣和殺氣的“神旨”,壯了“全能神”暴徒的邪膽。我們必須追問:“神”不是慈悲為懷麼?“神子民”為何會極端殘忍、滅絕人性呢?

追問讓“全能神”邪性畢露(圖)

被告人陳述施暴過程。

追問讓“全能神”邪性畢露(圖)

案發現場錄像證據之一。

幾重追問之下,讓“全能神”邪性畢露。毫無疑問,殺害吳碩豔的真正凶手是“全能神”邪教!邪教不除,民眾的人身安全就沒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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