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基本概述: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2012年8月8日,开发银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
为帮助广大贫困家庭和寒门学子了解掌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优惠政策: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二、办理时间、地点
地点:屏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底楼(能投电力服务窗口旁)
三、助学贷款对象
2018年通过高考被国家正规大学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院校新生、研究生或在读大学生均可办理助学贷款,借款学生须诚实守信且家庭经济困难(包括暂时的困难,因学、因病、因残、因失业、因灾等),进入大学前必须是屏山户籍。
四、共同借款人条件
每个贫困大学生首次办理助学贷款时,必须确定一名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必须具备屏山户籍,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亲中的一个,首次贷款时必须与借款学生一同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共同办理贷款手续。首次贷款时父母双亲均无法现场参与的,可选择年龄在25至60岁范围内的、能到现场参与的、屏山籍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五、贷款金额
本专科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12000元。
六、贷款期限
新生为大学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在读学生为继续在校读书年限加13年。具体期限由学生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自行确定。
七、办理流程
1、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完成注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上填报贷款申请。
3、导出贷款申请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盖章。(由就读高中学校、村或居委会、乡镇民政部门、残联、医疗机构、公安部门等,其中一个部门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就可办理。建档立卡户子女、已进行国家开发银行高中预申请学生、续贷学生不需盖章)
4、到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
5、高校录入回执。
6、贷款发放。
八、资料准备
1、贷款学生与共同贷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贷款学生与共同贷款人户口簿原件。
4、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
5、建档立卡户家庭子女(学生)还需提供帮扶手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座机:0831-5724223。
手机:
李老师:13778951167
蒋老师:13890948939
最后,
祝愿大家在国家惠民政策支持下,
圆满完成学业,
实现自己的大学梦!
图文来源 :屏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屏山青年 与您同行
閱讀更多 屏山共青團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