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的借款時間過去三年多了,擔保人會承擔什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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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無法憑題主一句話就判斷擔保人應不應該承擔保證責任!因為題主給的信息太有限,而且根據具體情形又會又不同的結果。

首先“借款時間過去三年了”是指借期屆滿已經三年多了?如果是,在借期屆滿的三年內債權人有沒有向債務人主張過債權,有沒有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主張過與否,決定著擔保人的責任承擔與否。

其次,擔保人的保證責任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這也決定著保證人的責任承擔形式。

再次,有沒有約定保證期間?是根本沒約定?還是約定不明確?這都決定著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與否。

再再次,如果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了(一般保證),或對保證人主張債權了(連帶責任保證),還要考慮保證訴訟時效過沒過,這仍決定保證人的承擔責任與否。

綜上所述,抱歉無法回答您的問題!打這麼多字是想說明一個事兒,我很願意不辭辛苦的碼字回答您的問題,但我不明白的是,為什麼您覺得只憑一句話就可以得到準確詳細且有用的回答???因為在這裡免費嗎?就算免費可以隨便問且有人願意回答,您也辛苦點兒多打幾個字,多給點兒具體信息,也是對回答問題的人的起碼尊重。


風無相


首先,在民間借貸過程中,一般都會要求借款人需要具備一定的還款能力,或者需要第三方擔保人作為擔保!

借款的時間超過了三年,根據借款合同,在借款人沒有能力還清債務的情況下,第三方擔保人必須要與借款人共同償還剩餘債務,若雙方都無法承擔債務,出借方與借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可以走法律途徑進行協商…


用戶101669559354


首先,當事人和第三方擔保人在保證合同中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其次,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按時約定還請債務的,按照法律連帶責任。第三方擔保人需要與當事人共同還清剩餘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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