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保护红线》发布

(记者 卢为民 通讯员 张天风)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上海市生态保护红线》6月28日正式发布,明确全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总面积为2082.69平方公里,包括陆域面积89.11平方公里、长江河口及海域面积1993.58平方公里。

据悉,上海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遵循了两条原则:一是“应划尽划、划则尽守”,凡是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中明确必须划入的国家级、省级禁止开发区域与通过评估的其他保护地等,都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二是“陆海统筹、多规合一”,将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成果统筹整合,形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陆海一张图”,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与各类规划充分衔接,避免空间交叉重迭。

上海市的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6种类型:生物多样性维护红线、水源涵养红线、特别保护海岛红线、重要滨海湿地红线、重要渔业资源红线和自然岸线。红线范围涵盖80%以上的重要生物栖息地、全市现存保护物种的栖息地以及所有的城市集中式水源地,突出生态系统服务的重要功能。

上海市表示,对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城市公园、郊野公园、楔形绿地和河湖水网等生态用地,按照《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年-2035年)》要求,实施分级分类保护和管理,以满足广大市民的基本生态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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