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朝阳区开展
……
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464起
严格执法 作出处罚464起
上半年,共作出处罚464起,罚款金额761.73万元 。其中作出一般程序处罚272起,罚款金额751.78万元;作出简易程序处罚192起,罚款金额9.95万元。此外,“公安处罚、环保检测”超标重型柴油车7473辆,涉及金额149.46万元。
上半年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类别统计
绝不姑息 第一时间处理问题
根据处罚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来看,以下几类环境违法行为发生频率较高:
1
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未备案
3
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4
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5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6
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案例一
2018年1月17日,在对乐天超市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分店检查过程中,发现其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超过排放限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
处理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罚款。
案例二
2018年5月14日,北京尚格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处理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备案,并处一万元罚款。
案例三
2018年4月25日,北京市庞大弘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喷烤漆房不正常使用废气处理装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处理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罚款。
案例四
2018年6月7日,京承高速一辆车牌为“京Q ·98BD3”的车辆尾气排放有明显可见黑度,黑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车辆排放超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处理决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将车辆移交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处理。
案例五
2018年5月,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驼房营村施工工地现场检查时,发现一台柴油液压挖掘机在工作过程中有明显可见烟度,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处理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罚款。
循序渐进 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2018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数量增涨,水污染超标10万以上的有13起,最高罚款100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今年首次使用。执法队员视野逐渐开阔,对水、气、声污染进行处罚,同时严惩污染前端预防行为的缺失,重视职权履行率,积极查处新的违法行为。
为了首都的美好环境,环保卫士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环保工作大目标的实现,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当行政处罚不断减少,环境整体改善,绿水蓝天也就不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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