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有效淨化道路通行環境,切實預防因酒醉駕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菏澤交警支隊集中警力在重點時段、重點路段開展集中整治行動。經過近期持續的集中整治,我市重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大幅度降低。為了保證廣大市民的出行安全,菏澤交警堅持對酒(醉)駕零容忍,嚴查嚴處,現對
13名醉駕司機實名曝光。醉駕的代價,
你,承擔不起!
實名通報
自2011年5月醉駕入刑以來,國家法律、法規加大了對酒駕的處罰力度,飲酒、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呈逐年遞減趨勢,但少數人對酒駕仍然心存僥倖,置法律和安全於不顧,致使涉酒交通事故時有發生。為了警示社會,菏澤交警支隊將查處的酒後駕駛違法駕駛人實名通報。
酒駕處罰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2000元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2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處罰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駕駛與醉酒駕駛的區別
01
檢測標準
飲酒駕駛:酒精含量大於(等於)20毫克/100毫升、小於80毫克/100毫升;
醉酒駕駛 :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毫克/100毫升。
02
法律處罰
飲酒駕駛: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醉酒駕駛: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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