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差价听起来是如此不合理,但是我们总是能被套路!
如果中介打电话给正要卖房的你:如果能多卖30万,多出部分可否五五分当做辛苦费。
听到这样的提议,你会有什么想法?
众所周知,卖家放盘,中介是不收取点数的,中介们想从卖家那里拿到好处,最直接的方式就是以上这种,吃差价。而且不是只吃一边的,通常还会把买家也“顺便吃了”。
长春市民于女士最近就被“坑了”!
在中介手中购161万元房产
于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她是5月份在这家房地产看的房子,当时觉得房子不错,就动心了。
“当时业务员说看这个房子的人挺多的,很抢手,并让我抓紧时间看,觉得行就要尽快定。”于女士说。
考虑到急需房子安顿家里的老人和孩子,而且房子的环境也比较不错,于女士便与地产中介的工作人员预约了时间,打算商量价格。
“去了之后,业务员表示不仅仅是我想要看这个房子,还有3个人,并给出了指导价格160万,不行再涨一点。”于女士说。
考虑到地产中介工作人员优先安排让她看房,同时在费用方面,工作人员又答应她帮忙协调,于女士觉得比较满意。
在这过程中,中介工作人员又称帮忙协调价格。最终达成了161万的价格。
看到161万的价格,于女士并没有考虑其他方面,便决定签署合同,以这个价格购买这套房子。随后于女士缴纳了5万元定金。
支付尾款时 收款账户变了
在缴纳完定金后,于女士又陆续向房主支付了41万元的首付尾款。
不过,在4月6日,在于女士支付最后一笔17万元的尾款时,于女士却发现,这17万元的付款方式跟以前那几次不同。
“我丈夫在打款时发现,这次打款并不是房主的名字,他就感觉不对劲。后来,我丈夫就问了一下,打听到,原来这是地产中介财务的名字。”于女士说。
随后,于女士的丈夫拒绝打款,称要与房主取得联系。
房主称卖价中介公司决定
于女士辗转找到了房主。联系到房主后,这让于女士更接受不了了。
原来,房主表示中介公司在房子卖掉后,答应给他130万。“但中介这跟我们说是161万啊,这与房主的定价怎么差了31万这么多。”于女士说。
不过,到了后来,房主也突然变更了原先给地产中介的价格,并表示当时定价即为161万。
李女士找到地产中介,该地产中介则表示,当初房主的定价就是161万元,也是房主同意委托的价格。
据了解,该房主系委托的中介公司进行销售,卖多少钱由中介公司决定,他只是给一个心理价位,如果中介公司给他的价格合理,便可以出售。
那么,这套房价与房主的心理定价竟相差31万,中介公司这样的做法合理呢?
律师:中间商赚差价不违规
林婉君律师
广东宏力律师事务所
经济与法频道房地产法律顾问团队
卖家与中介机构约定超出特定价格的差额部分作为中介服务费的行为,是双方对自身权利义务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中介机构与卖家是有约束力的。但是,因该约定未向买家于女士披露,也未获得于女士的同意,因此对于女士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未经卖家确认的情况下,其有权拒绝向中介支付尾款。
如果于女士与卖家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价格与于女士实际支付给卖家的金额不一致,于女士直接把差额部分(即尾款)支付给了中介,且该收款方式未在购房合同中进行约定,那么,对于女士来说,可能存在事后卖家反悔并追究其未足额付款的违约责任的风险。
现如今,房屋中介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不可或缺,虽然名义上是以居间合同来进行二手房交易,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小中介公司都存在“吃差价”行为,以付定金的形式将房屋权利先行买下,再以高价出售给购房人,以达到赚取高额差价的目的。
由于许多购房人不注意细节,缺乏维权意识,导致维权困难。
比如,曾有卖房人图一时方便或省事,与房屋中介签订的并非《居间服务合同》,而是《房屋买卖合同》,且中介还支付了很小一笔“定金”。但依据洽谈内容,双方实际仍是居间服务关系,卖房人主观上仍然只是委托中介介绍买房人,并不是直接卖给中介。
但中介却利用单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将房屋转卖从而获得相应差价。
因卖房人与中介签订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所以导致从表面看中介确定已成为房屋所有人,有权自行进行买卖并获取房款。这个时候,
卖房人应当主张中介并非房屋所有人,
即双方虽签署的是买卖合同
实际为居间服务关系,
但卖房人需要为此充分举证,
如果证据不足,
买卖双方就只能吃亏了。
中介赚差价有哪些手段?
●有些很便宜的房子,中介直接低价买下来,然后再挂牌高价卖出去。
◇买房时,一旦你表现得很想买,中介先是拖时间,然后再说房东要提价,其实和房东无关,就是中介想赚差价。
■定金都付了,中介还不愿意让你和房东谈谈价,那就有猫腻了,买卖双方都不知道报价,中介才能赚差价。
○甚至有中介故意制造紧张感,让你觉得房子很抢手,然后找人扮成房东来和你谈价格,简直防不胜防。
该怎么保护房款不被中介赚走差价?
律师提醒:
广东宏力律师事务所林婉君律师建议,消费者在通过中介机构购买房屋时,应在购房合同中明确交易价格及付款方式,如果需要由中介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中介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易资金的划转应当经过付款方和中介机构的签字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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