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记者孔祥鑫)北京市住建委日前会同市农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市规划国土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北京市农村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方案(2018-2020年)》。

根据工作方案,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市区两级财政补助原则上应达到6.8万元/户以上。

自2018年开始,针对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北京市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对生态涵养区、其他郊区、城区农村危房改造执行差异化补助标准:对生态涵养区(门头沟、怀柔、平谷、密云、延庆)按照4.7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其他郊区(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按照4.1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城区(朝阳、海淀、丰台)按照3.4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市级补助统筹管理。区级财政要积极安排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力度。市区两级财政补助原则上应达到6.8万元/户以上。对于拆除重建、加固维修实际投入低于6.8万元的改造对象,区级财政可根据实际自行制定补助标准。

据了解,北京市住建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分步骤、分重点做好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兜底解决北京市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和无房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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