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小軍娃的「戳心三問」

六一,小軍娃的“戳心三問”

前幾天,因為女兒成績下滑的事,不小心和愛人拌了幾句嘴,沒想到過了幾日仍餘怒未消。

此言一出,啥也不說,負荊請罪去了。

好不容易愛人的氣總算消了,可下次呢?擺在所有軍人面前的這道難題,真的就無解了?軍人職業再特殊,可日子總要過下去,我們還能再做些什麼嗎?

政策能否更靈活?

5月1日,隨著新條令的頒佈施行,官兵休假、駐地輪休、回家住宿、家屬來隊等政策紅利逐漸釋放,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軍人“喪偶喪父式”的家庭現狀。

但隨著改革任務和時間推移,部隊“忙者恆忙、忙者越忙”現象更加明顯。

越來越重的訓練任務、越來越高的考核標準、越來越多的集訓比武、越來越嚴的追責機制,壓得基層的兄弟越來越喘不過來氣。

結果就是

越靠近基層越貼近一線,政策紅利的“邊際效應遞減”越為明顯,個別“口惠而實不至”的問題讓官兵反映日趨強烈。

比如,官兵反映最強烈的探親休假問題,雖然現在明確軍人可以分兩次休假、報銷兩次路費。

六一,小軍娃的“戳心三問”

但受年度工作安排、部隊訓練規律的客觀限制,“主官休假難、主力難休假”的問題在基層部隊仍然十分普遍。

從以前的“不給休”到現在的“沒空休”,從過去的“休不了”到現在的“休不完”,休假在很多單位陷入了“死循環”,難道真的就無解了?

針對這種情況,有的單位曾做過探索,在不超過法定休假天數的前提下,將兩地分居官兵的年度休假。

根據個人願望和工作實際,調整為“季度假”和“月休假”,官兵可選擇每季度休假10—12天,或每月休假4天(具體計算方式不再累述)。

簡而言之,就是“靈活休”。

從試行情況看,官兵、家屬普遍都比較滿意,不知道這算不算是合理的“土政策”?

六一,小軍娃的“戳心三問”

法隨時變,下次能推廣嗎?待遇能否更合理?

待遇能否更合理

2018年1月1日起,分居費上調為每月1000元,享受範圍拓展至全體符合條件的已婚官兵,全軍普大喜奔。

但在官兵心中,仍有兩個疑問,或稱之為遺憾吧。

第一個疑問異地雙軍人為何只能領一份分居費?

根據現行規定,夫妻同為軍人,只能請領一份分居費,一般由男方所在單位審批發放。

設置分居費的初衷,不就是為了彌補分居帶來的精神補償嗎?

再直接些說,每月區區1000元,不過是多了一點電話費、交通費而已,與軍人家庭的情感缺失、親情遺憾、生理痛苦來說,不過心理安慰罷了。

兩地分居的軍人家庭苦,兩地分居的雙軍人家庭更苦。

既然分居費打上了強烈的軍人印記,是為了彌補軍人家庭的付出而設,為何還要如此錙銖必較呢?

第二個疑問,軍人子女保教費為何區別發放,多年未漲?

根據《關於調整軍人子女保育教育補助費制度的通知》,學齡前不能入軍隊幼兒園和地方公辦幼兒園的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即可以享受軍人子女保育教育補助費。

對此,我一直有兩個不解。

一是保教費本就應是一項普惠政策。民辦幼兒園學費更貴一些,每月在普發基礎上多發一些就是了,為何要區分發與不發?難道是擔心“不患寡而患不均”嗎?

二是保教費多年未漲。說句覺悟不太高的話,每月150元的保教費,夠補助孩子的牛奶錢嗎?難道是聊勝於無、禁幽幽之口而已?

六一,小軍娃的“戳心三問”

寫到這裡,我突然想起管理學上有個現象,叫“管理計較”,這是很多公司會犯的一個很致命的錯誤。

後果是什麼?

公司越是跟員工計較,員工就會越跟公司計較,管理層繞著圈來制定遊戲規則,員工想著法來鑽規則空子。

長此以往無端形成內耗不說,還會冷了員工的心,算計員工的老闆也終究會被市場算計。

管理能否更人性

前幾天,娃哈哈的一則放假通知上了熱搜。

考慮到員工低齡子女‘六一’兒童節沒人陪伴,公司決定2018年6月1日,至少有一名子女年齡在14週歲以下(含十四周歲)的在職員工,公司予以放假1天,陪伴孩子。

“六一想請假陪孩子?材料寫完了嗎?教案背好了嗎?課題練好了嗎?”、“醒醒吧,六一是週五,正課時間一律不許請假”、“別鬧,檢查組週六上午就到,抓緊準備迎檢……”

在很多人特別是個別上級的眼裡,“六一”放假是件小到不能再小的小事,只不過是陪孩子做遊戲、看孩子演節目、給孩子送禮物、陪孩子吃頓飯的例行公事。

如果誰用這個理由給上級請假,心裡多半是沒有底氣的,說不定還會被扣上個“無心工作”的大帽子。

我的老單位是個野戰部隊,平時管理非常嚴,正課時間是幾乎不允許請假的,但在每年“六一”和孩子生日這天,單位卻都會破例允許家在駐地、子女年幼的官兵請1天假,陪孩子過個節。

六一,小軍娃的“戳心三問”

老單位早已撤編了,但提到這個事,老單位的人至今都很感動。

大家談論最多的,是老政委有次講的話,“咱們單位架子小,不能保證大家都當這長、那長,但只要我們在這一天,就要想辦法讓大家當個好家長”。

事隔多年,長感於斯。

軍人家庭的苦與累,非親身經歷者難以體會。

誠然,家庭需要個人的經營,但組織的關心也不應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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