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女郞」被車尾隨躲進派出所 最後卻進了法院 爲何?

自投羅網 “妙齡女郞”為何躲進派出所?

“警察同志,我有危險,今天一早我開車出門辦事,被一輛車尾隨,一直甩不掉很害怕,所以特意開車到派出所尋求幫助。”6月14日一大早,一名打扮光鮮、穿著時髦的“妙齡女郎”快速地開車來到蘭山區白沙埠派所,焦急的向民警求助。

“妙齡女郞”被車尾隨躲進派出所 最後卻進了法院 為何?

“尾隨她的人是我。”還沒等民警回話,緊隨而來的一名男子主動說明來意。嗯?還有自招的。

該女子聞聲回頭看向該男子,頓時臉色變的青白,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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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一輛法院警車也開進了派出所。“劉某某,我們是蘭山法院執行局的,你欠楊某10萬元錢的案子一直未履行,今天我們將依法對你實施拘傳措施。”蘭山法院執行幹警邊說邊向該女子出示了拘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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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該女子是失信被執行人劉某某,一直跟隨其後的男子正是申請執行人楊某。二人因民間借貸產生糾紛訴至法院。法院判決劉某某償還楊某借款10餘萬元,生效後,劉某某拒不履行法院判決,也不提供財產,而且一直東躲西藏。案件一度擱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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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蘭山法院開展舉行集中執行活動,為了配合法院提供有效的執行線索,楊某一早就來到被執行住處等候,當看到劉某某從家中開車出來,就一直跟隨其後,並及時通報蘭山法院執行幹警,於是出現了開頭一幕。

懾於司法威力,當天下午劉某某就聯繫家人轉賬,還清了全部欠款。申請人楊某當場申請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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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有風險 小心當擔保人成被執行人

很多人礙於面子,或礙於情義,為親戚朋友做“擔保”。但輕率的擔保也許會給自己帶來“扛不起”的麻煩。在6月14日蘭山法院集中執行活動中,王某就是這樣一名“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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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我冤不冤?我又不欠錢,你們為什麼要抓我?”被執行人王某對執行法官哭訴。原來他替人做擔保,惹上了麻煩。

此前,王某的朋友因資金週轉困難向他人借錢,央求王某給做擔保。礙於朋友情面,王某在擔保人一欄簽了字,沒想到出事後朋友跑了,“爛攤子”卻由自己來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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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王某的哭訴,執行幹警對其講解作為擔保人連帶的法律責任和需要履行的義務,可王某始終認為錢不是自己借的,不應該由自己償還。最終,執行人員將其帶進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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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下午,王某的家人帶來12000元現金還清部分欠款,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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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他人擔保要三思而後行。擔保人在合同上簽字之前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內容,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產生。同時,擔保人務必要對債務人的經濟狀況有所瞭解,並且做好承擔擔保責任的思想準備。

執行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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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蘭山法院執行攻堅再發力,向拒不執行法院裁決的被執行人發起“圍追堵截”。執行幹警對失信被執行人開展集中拘傳、拘留或扣押財產等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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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當天下午,蘭山法院的集中活動共拘傳14人,涉案標的額200餘萬元,送拘4人,到位金額5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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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公正判決繼續前行,讓一紙正義落到實處,蘭山法院的執行幹警們,用自己的行動維民權、保民生、護民益,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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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之戰,

只有起點,沒有終點!

攻堅執行,

是持續不懈,是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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