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鼓勵和促進縣內企業、單位和個人積極開展科技創新活動,不斷增強縣域經濟的科技支撐力和創新驅動力,依照上級有關政策和要求,我縣結合實際制定了《德安縣科技創新獎勵辦法》,設立了200萬元的德安縣科技創新獎勵專項基金。
獎勵範圍
德安縣科技創新獎勵範圍包括研發投入獎勵、科技創新企業獎勵、專利創造獎勵、科學技術進步獎勵四個方面。
研發投入獎勵
1.研發投入獎勵對象:德安縣範圍內規模以上企業,且在國家統計局聯網上報了上年度科技創新統計數據的單位,企業研發經費支出數額以國家統計局最後核定數為準,申請獎勵資金的企業必須建立研發投入臺賬。
2.研發投入獎勵標準:按國家統計局核准的企業研發經費支出數額的0.2%給予獎勵,單個企業獎勵資金10萬元封頂。
科技創新企業獎勵
1.科技創新企業獎勵對象:在德安縣範圍內註冊,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
2.科技創新企業獎勵標準: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5萬元,資格期滿後重新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3萬元。
專利創造獎勵
1.專利創造獎勵對象:德安縣內企事業單位、自然人。
科學技術進步獎勵
1.科學技術進步獎勵對象:在本縣科學技術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單位。
2.科學技術進步獎勵標準:
(1)獲得國家級科學技術獎(指科學技術進步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的,獎勵20萬元。
(2)獲得省級科學技術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
(3)獲得市級科學技術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勵2萬元、1萬元、0.5萬元。
獎勵申報和審批程序
1.申報獎勵的單位或個人於當年12月底前向縣科技局提出科技創新獎勵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申報主體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德安縣科技創新獎勵申報表》,加蓋單位公章,單位法人代表簽字確認。同時提供相關批准文件、證書、相關佐證材料、企業營業執照、經辦人的身份證件等。
3.縣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申報材料對申報情況進行彙總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審核和申請表形式審查,會同縣財政局提出獎勵資金使用建議,按程序提請縣科技創新獎勵評審領導小組研究審核決定。
4.進入預算執行年度後,縣財政局按預算安排和縣科技創新獎勵評審領導小組審核確定的項目和標準,直接撥付資金給獎勵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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