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网络经营主体身份的真实性,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0号令)的规定,现就我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申领“工商网监”电子标识的有关事宜做出以下公告。
一、申领范围
已经在玄武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
二、申领时间
截至2018年6月30日。
三、法律依据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第八条 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申领方法
请玄武区内相关经营者登录江苏省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服务网(www.jsdsgsxt.gov.cn),按照图示步骤完成“工商网监”电子标识的申领,并在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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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领咨询
为方便玄武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申领电子标识,玄武区市场监管局建立了“玄武诚信电商群”(QQ群号:591712141),欢迎广大电商经营者进群咨询,也可拨打电话025-83610521进行咨询。
玄武诚信电商群
群号:59171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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