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一小區建設規劃說變就變 幼兒園變小學

西安高新一小區建設規劃說變就變 幼兒園變小學

華商報訊(記者 佘暉)近日,高新區高新二路一小區業主反映稱,沒經過業主同意,開發商悄悄將售樓部改裝成幼兒園,而這個售樓部一層同時也是小區北大門,人員出入比較雜。而且據業主瞭解,開發商尚未辦理相關幼兒園建設審批手續。

業主:售樓部改幼兒園埋下不少隱患

據該小區業主介紹,小區附近有小學、初中、高中,業主多是為了孩子上學購買了這裡的房子。

日前,小區業主李先生向華商報反映稱,7月3日晚上,周邊一個小區的業主告訴他,開發商要將他們小區的售樓部二樓改成幼兒園,附近小區業主的孩子今年可能要到這個幼兒園上學,有家長已接到報名通知。消息轉到業主群后,多位業主確定了消息的真實性。

李先生說,售樓部的面積不大,一樓有一個大廳,是小區業主出入的重要通道,二樓是售樓展廳。當初設計的時候是作為展廳,相關的水電、消防、應急通道肯定都不符合幼兒園的建設標準。

業主張先生稱,當時購房時,開發商曾向購房者許諾後期售樓部將用作小區會所。上個月銷售人員還稱,以後售樓部一樓是小區出入大門,二樓是業主接待客人的會所。如今,沒有經過全體業主同意,開發商違背諾言,欲佔用公共場所,將售樓部進行改裝成幼兒園,損害了業主利益。

業主孫女士認為,售樓部面積不大,如果二樓改成幼兒園的話,幼兒園全部在室內,連個操場都沒有。而且小區業主多,小區雖然還有東門和西門,但售樓部一層大廳是小區正門,人員出入頻率比較高,如果小區出入人員與孩子們放學時交織在一起,對孩子們來講特別不安全。她認為,把售樓部改成幼兒園,看似解決了孩子們上學問題,實際上可能埋下不少隱患。

小區原來的幼兒園變成了小學

業主王女士說,小區原來的設計是有幼兒園的,當初他們買房子時,銷售人員說小區西南角是幼兒園所在地,開發商製作的沙盤也顯示小區西南角為幼兒園。但2017年上半年,銷售人員突然通知業主,西南角的那塊地要改成小學。

王女士稱,小區規劃建設有嚴格的容積率,隨意改變建設用途是要經過嚴格批改手續的,如今小學建設已經動工,為何手續一直沒有給業主公示?教學樓蓋多高,業主不清楚,如果教學樓擋住緊鄰樓層的光線,業主該如何維權?而且當初簽訂的協議是業主的孩子能上高新幼兒園,為何現在變成了上售樓部改建的幼兒園?此外,小區西南角因要建小學,已經沒有了南門,如今北門又要變成幼兒園,建設規劃怎能說變就變,希望城建部門能夠關注。

開發商承認

售樓部改幼兒園沒手續

7月3日晚,數十名業主緊急到小區開發商的辦公室討說法。業主們提出的問題包括:售樓部為何改成幼兒園,業主出入小區北大門如何保障?當初承諾上高新幼兒園,為何變成了在售樓部改裝的幼兒園?新改建的幼兒園是否得到城建、教育等政府部門行政審批?

針對小區業主的訴求,7月3日晚,開發商一名姓從(音)的負責人承認,將售樓部改裝後,二樓改成幼兒園,一樓大廳還是小區的北門出入口。對於業主提出的售樓部改裝幼兒園是否得到政府相關部門審批手續,該負責人稱,目前仍在申請當中。

昨日,開發商一名姓馬的負責人稱,針對業主反映,他們正在協調處理中。

北京市康達(西安)律師事務所史瑋律師介紹,如果售樓部屬於業主共有,則根據《物權法》第七十三條“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之規定,在未經小區業主同意的前提下,開發商的此種做法侵犯了全體業主的利益。

如果售樓部產權還在開發商名下或者已經賣出,則產權不屬於業主共有,本案中售樓部一層充當小區大門,小區大門使用權屬於業主,如果要改變用途,同樣影響業主的權利。如果產權人沒有幼兒園辦園手續及相關批文,則業主可以向教育、規劃及工商等行政部門進行投訴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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