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整治|屡教不改!百色一男子二次酒驾被交警查获

俗话说得好吃一堑长一智,可是偏偏有人不长记性,一错再错。在百色就有这样一位驾驶员,第一次酒驾被罚后,依然没有汲取教训,现因酒驾再次被交警查获。

大整治|屡教不改!百色一男子二次酒驾被交警查获

6月9日晚,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在辖区田阳收费站开展夜查酒驾、毒驾、醉驾整治行动。当晚21时30分,韦某闪驾驶一辆号牌为桂L1S***的小型面包车从G80广昆高速田阳收费站驶出,被民警拦停进行例行检查。车窗一落下来,一股刺鼻的酒味扑面而来,执勤民警怀疑韦某闪有饮酒驾车嫌疑。当场民警要求检查相关证件,并要求驾驶员韦某闪配合,利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吹气检测。经检测显示,韦某闪呼出的气体中酒精含量为57mg/100ml ,属于饮酒驾驶。

大整治|屡教不改!百色一男子二次酒驾被交警查获

6月28日,在百色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韦某闪处理6月9日晚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时,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发现,韦某闪曾经有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经进一步核查发现,在2018年3月11日晚,韦某闪同样因饮酒驾驶被百色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查获,并依法进行处罚。此次酒后驾驶属于“二次酒驾 。”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交警决定对韦某闪行政拘留5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大整治|屡教不改!百色一男子二次酒驾被交警查获

交警提醒

饮酒驾驶一旦被查处,在交警信息平台中的记录将会伴随终生,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不论何地、间隔多久,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而对于“二次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处一千元到两千元的罚款,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同时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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