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通报3起典型案例

东营通报3起典型案例

东营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利津县汀罗镇陈家屋子村党支部书记、陈家屋子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尚文光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2017年3月,利津县陈家屋子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以陈家屋子“上农下渔”农业休闲观光提升项目申请省级旅游扶贫专项资金,并于2017年6月获得该项目支持资金30万元。2017年6月至9月,尚文光违规改变该专项扶贫资金用途,先后13次挪用于村和其他合作社支出,损害了贫困户利益。2018年6月,尚文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河口区义和镇寿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顺旺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朱荣德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等问题。2016年,寿光村在实施精准扶贫生态林种植项目期间,违规改变扶贫资金用途,使用扶贫资金共计6.8万元购置化肥、农药,并发放给非贫困户;2017年,寿光村在发放3.1万元扶贫产业股金分红时,未按有关扶贫政策规定执行(项目分红资金50%用于帮助贫困户脱贫,50%用于村集体收益),仅将其中的4400元发放给贫困户,其余26600元留作村集体收入;同时,寿光村在实施省旅游产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期间,未对项目采取监理、审计等监督措施,亦未组织验收,致使工程质量不达标,造成国家旅游扶贫资金损失。2018年4月,朱荣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营市纪委监委关于薛建国公款

国内旅游的通报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现将近期查处的垦利区民政局副局长薛建国违规公款国内旅游问题通报如下:

2014年4月,薛建国带领2名工作人员,借到上海公务出差之机,擅自变更返程路线,前往昆山周庄和扬州两地旅游景点游玩,花费2090元。薛建国安排将上述旅游费用用公款报销。2018年5月,垦利区监委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旅游费用由个人承担。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部署要求,牢牢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要坚持纠“四风”转作风不止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从小事小节做起,带头履职尽责,带头遵纪守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监督责任,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继续紧盯重要节点、关键环节,从严查处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的“四风”问题。要注重纪法结合,把纠正“四风”工作覆盖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党的十九大后继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严明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来源 | 东营市纪委监委网站

东营通报3起典型案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