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區人民檢察院受理婁某某涉嫌妨害公務罪案

近日,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務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婁某某。經查:2011年12月6日16時許,犯罪嫌疑人婁某某、謝某某(己判刑)、肖某某(己判刑)、章某某(在逃)、黃某某(在逃)等人在廣州市越秀區前進大街一巷附近,因對正在執勤的白雲交警二大隊民警侯某某拍攝路邊的違章車輛不滿,對執勤民警侯某某進行謾罵、阻撓並對侯某某進行毆打,致民警侯某某受輕微傷,後肖某某和謝某某等人被我局民警抓獲。2018年4月13日10時許,犯罪嫌疑人婁某某在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鳳凰城小區被抓獲歸粟。經審查,犯罪嫌疑人婁某某不承認上述妨害公務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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