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笑:世上哪有什么归了他人还能继续占有?青年:买卖不破租赁

网络段子:

法学青年问禅师:“我的前女友有了新的男朋友,可我还是对她恋恋不忘,始终放不下,怎样才能拆散他们重新拥有她呢?”

大师浅笑,“这世上哪有什么已经归了他人的东西你还能继续占有呢?”

青年略一沉吟:“买卖不破租赁。”

大师笑:世上哪有什么归了他人还能继续占有?青年:买卖不破租赁

Q

大家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是指什么?

答: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大师笑:世上哪有什么归了他人还能继续占有?青年:买卖不破租赁

甲将房子租给乙后甲又把房子卖给丙。

首先,作为房子的所有权人,甲在把房子租给乙后其有权利转卖自己的房子,而且出租人甲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乙,承租人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其次,只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就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第一,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第二,租赁物已交付给承租人乙;第三,甲将房子卖给丙是在甲乙的租赁期间;第四,出租人甲将租赁物即房子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丙。那么,即使买受人丙不知道甲乙间的租赁合同存在,租赁关系仍然能够对抗丙。在承租人乙与受让人丙之间无须另行订立租赁合同,受让人丙在受让该租赁物的所有权时就与承租人乙产生了租赁合同关系,成为一个新的出租人,继承原出租人甲的权利和义务,受让人丙要受该租赁合同的约束。

法条链接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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