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柔並濟「准媽媽」主動還錢

“感謝法官這樣的執行方式,對我本人是一次普法教育,對我的寶寶也是最好的胎教,以後我一定誠信做人、做事,做一個講誠信的媽媽”說這話的是琿春法院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宋某。

2018年3月20日琿春市法院依法作出判決,由宋某償還郎某本金5400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後,宋某遲遲不履行判決書確定的法律義務。經多次催要未果後,郎某於2018年4月24日向琿春法院申請執行。執行期間,執行幹警曾多方尋找被執行人宋某未果。

法律充滿人性的規定,以及對孕婦的關照和關懷,不能作為孕婦逃避法律的護身符。執行幹警在遇到特殊情況時,運用柔性執法、智慧執行,既維護了法律權威,也體現了司法為民,服務社會的宗旨。對於執行幹警們來說,能夠運用柔性執法達到案結、事了、人和,是他們心中最大的滿足,琿春法院執行幹警們,正用實際行動踐行著“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莊嚴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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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并济“准妈妈”主动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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