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暫行辦法》7月起施行

南湖環湖步道小雨不溼鞋、大雨不內澇;那考河從黑臭水體變成美麗的溼地公園;青秀山蘭園花團錦簇,姿容更靚麗……南寧海綿城市試點項目讓城市發生美麗蝶變,也讓市民從中受惠。昨日下午,記者從南寧市政府瞭解到,《南寧市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暫行辦法》於7月1日開始施行,將進一步加快推進南寧市海綿城市規劃建設,提高城市生態環境質量,打造“宜居城市”品牌。

《南宁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7月起施行

生態文明理念建設海綿城市

2015年4月,南寧市入選全國首批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由此拉開南寧探索城市從“工程治水”向“系統治水”新一輪蝶變的序幕。

《南宁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7月起施行

據瞭解,《暫行辦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7月1日止,適用於南寧市城市建成區範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

《暫行辦法》提出,海綿城市建設應通過“滲、滯、蓄、淨、用、排”等工程措施,按照生態文明的建設理念,通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建築、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淨化,對城市原有生態系統進行保護和生態恢復、修復。

《南宁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7月起施行

例如:城市綠地建設應注重利用適宜本地的生態化設施,如植草溝、雨水花園、下沉式綠地、多功能調蓄水體等,儘可能地運用本地化材料、本地化樹種,並與園林景觀相融合,與景觀水體密切銜接。

相關部門各司其職明確職責

海綿城市設施建設完成後,由誰來進行維護,誰來進行監管,確保其正常運行,真正發揮“海綿效應”?《暫行辦法》明確,城市道路、立交、公園綠地、廣場等公共項目海綿城市設施由城管、林園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維護監管。

《南宁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7月起施行

其中,城市道路透水鋪裝、道路雨水滯流設施及其滲排設施由市政設施管理部門負責維護管理,並由市政設施管理部門所屬主管部門負責監管。

城市道路、立交範圍內的下沉式綠地、植草溝、生物滯留帶、雨水花園及其配套設施由綠化管理部門負責維護管理,並由綠化管理部門所屬主管部門負責監管。

公園綠地內的海綿城市設施由相應的公園或綠化管理部門負責維護管理,並由公園或綠化管理部門所屬主管部門負責監管。

《南宁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7月起施行

廣場範圍內的海綿城市設施由廣場管理部門負責維護管理,並由廣場管理部門所屬主管部門負責監管。

居住小區海綿城市設施應納入物業服務範圍由物業服務企業負責維護管理,並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管;無物業服務企業的居住小區海綿城市設施由所屬社區負責維護管理,並由所屬城區政府負責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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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築等其他類型項目海綿城市設施由該設施所有者或其委託方負責維護管理。

鼓勵PPP等方式實施項目建設

那考河項目是全國首個投入運營的全流域綜合治理PPP項目和廣西首個PPP項目,同時也是財政部PPP試點和住建部海綿城市試點示範項目。該項目通過不同種類海綿化措施的有效串聯,把那考河及周邊流域8.9平方公里的區域建成一個雨水控制整體聯動的大海綿體,達到了“生態治水”的目標。

《南宁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7月起施行

《暫行辦法》中提出,鼓勵有實力的科研設計單位、施工企業、製造企業與金融資本相組合,組建具備綜合業務能力的企業集團或者聯合體,在條件和政策法規允許的前提下,採用總承包(EPC)、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統籌組織實施海綿城市建設相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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