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凤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

凤县检察

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凤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
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凤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

5月28日,凤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审议凤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凤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武向会议报告了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邓武检察长从凤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时代背景、基本情况、存在困难、工作措施等方面向常委会作了汇报。凤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从2015年10月开始试点到2017年7月全面实施后的深入推进,实现了开局好、起步稳、效果实的目标。两年来,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起,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份,挽回土地出让金360余万元,追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00余万元,追回人防易地建设费10余万元,督促恢复林地76亩,督促治理河道2公里多。

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凤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实施贡献了凤县经验。一是深化理念、探索实践,工作有亮点;二是内聚外联、上下一心,工作基础实;三是大胆监督、规范办案,工作效果好。同时指出了公益诉讼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行政机关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二是公益诉讼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三是案件线索来源单一、立案查办工作难;四是办案力量与新形势不相适应。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凝心聚力,提高认识;二是宣传引导,凝聚共识;三是加强联系,完善制度;四是高点定位,突出重点;五是大胆履职,力求实效;六是提升素能,建强队伍;七是认真履职,通力配合。

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凤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

邓武检察长表示将以本次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为契机,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一是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公益诉讼自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上级院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来谋划公益诉讼工作;二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进一步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公益诉讼重大案件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县委、人大报告,确保工作方向正确;三是始终坚持协作配合。切实加强与县法院、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固化共识,形成制度,共同推动公益诉讼相关机制的完善;四是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办理一批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有特色、有影响的案件,使公益得到有效保护,给人民群众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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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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