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老人有錢在世時不給子女分了,非要等自己離去再讓子女分財產,你認爲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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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財產,由他們自己支配。至於怎麼處理,完全是他們自己說了算。只有好與不好,沒有對於不對。

老人有錢自己拿著,可以讓他們把保障攥在自己手裡,在有病之後,他們用自己的錢付費,覺得心安理得。如果把錢分了再給孩子們要,一是怕萬一拿不出來耽誤自己看病,二是覺得本來是自己的錢反而象用孩子們的錢一樣,張不開嘴了。

我的父母很早就給我們幾個人分了家,只是錢沒有分。他老了以後,我們只管伺候,不用拿錢,還時不時的給我們買點東西。他們百年之後,我們弟兄將其遺產清理了一下,大致分了一下,沒鬧矛盾,覺得也是挺好的。

如果兄弟姐妹不和,老人在生前將財產分割清楚比較好。老人分配,即使不公,孩子們也沒得話說。如果等到百年之後由孩子們自己劃分,往往會引起矛盾,發生衝突,鬧的兄弟姐妹不和氣。

最好的辦法就是老人把存款和財物以及具體分配方案用遺囑方式固定下來,百年之後由本族人士按遺囑進行分配,省的兄弟姐妹你爭我搶,把家鬧的四分五裂。


民諺民俗民間故事


個人認為,老人生前的財產,永遠歸老人自已所有,任何人都無權過問,更無權干涉,那怕是自己的親生子女,也不能例外,因為這是法律有關的規定,同時也是老人應有的權利。況且老人有老人的想法,老人有老人的考慮,一旦提前將財產分了,到時老人會空空如也,萬一有過大小之病或三長兩短或閃電波折等等,老人到時又能跟誰個去要錢,而且每一個子女的心思不同,條件不同以及經濟狀況不同,一旦老人伸手去要,誰能保證個個都能直爽到位,萬一有的從中作難,豈不是讓老人悔之晚矣而又十分難看嗎?

因此老人的想法跟做法都合乎情理,更合乎事理,而且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終究有一天會分給子女的,只是在時間尚未到達之前,老人多半不會表態,更不會鬆手。

所以作為兒女不要難為自己的老人,畢竟老人辛苦了一輩子,將你們一個個都拉扯大不容易。如今老朽臨近,只能靠肯點自己的老本,來維持一下老來的生活與開銷,只要不去跟兒女伸手,那麼對於一個老人而言,覺得比什麼都好。

從這點來講,兒女都要有所理解,有所同情,有所體諒,萬萬不能因為老人僅有的一點血汗錢加唯一的一點財產,而去步步緊逼老人,要知道這樣做反而會讓老人感到反感,感到生氣,甚至越逼越怒,萬一逼得太急了,老人有可能會做出反常的舉動,甚至把大部份錢或大部份財產留給他平時最喜歡的某一個兒女,剩下的一部份到時等他死了過後,其它子女在分成。當然這只是個人的一種推測,並不代表可能或不可能,需要認真對待這個問題才好。

總之兒女不能太任性,要有點素質,有點素養。關心老人,照顧老人,贍養老人,這些都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只要子女能從我做起,從自身做起,那麼老人才會有所依託,有所依靠,從而愉快地度過自已的睌年,走向人生的盡頭。

當然我們也不可否認,個別老人在對待自己的子女及財產問題上,確實存在著美中不足,甚至厚此薄彼兩樣對待,這樣激起了一些子女的不滿,並開始對老人冷若冰霜。

顯然這樣的老人並不多見,需要子女區別對待,不能一概而論。但及便如此作為子女,也要去寬宏和大量一些,不然就會更加加劇矛盾的惡化,甚至成仇成冤,難有安寧之日。

因此作為子女該對父母盡孝時,一定要去盡孝,該要原諒老人時,一定要儘快原諒,該跟老人和好時,一定要儘早和好。做到以孝為先,以德為榮。

這樣老人跟子女之間才會通融,才會和諧,甚至將自己所有的財產,到時一一留給子女,讓自己死後子女去分成,子女去得利。至於生前嘛可能會有一些老人有所不同,需要子女根據老人的具體情況來區別對待。但必須以老人的意見為前提,同意分則罷,不同意就算了,沒有必要去一而再,再而三地催促,讓老人自己去做主,自己去決定,興許這樣做,到時老人有可能會做到一視同仁而將財產提前分了,從而讓子女心服口服,給老人一個滿意的答覆。

記住:以心換心,以心暖心。只要子女盡力而為來對待自己的老人,我想老人的心中一定會有數的。

人人敬老,人人愛老,老人才會開懷大笑。否則就是不忠,就是不孝,就是地地道道的大逆不道……。

在此希望那些個至今仍在為老人的財產,而跟老人鬧過不停的子女,儘快收手,及早回頭吧……。

這就是我的心聲,也是我的回答,希望你看後有所關注,本人不勝感激!但不喜勿噴,謝謝!


山青水秀167193282


就你的問題我談談自己的看法:首先我肯定地說,老人的做法是非常正確的。

老人還在世,也需要用錢,如過把錢都分給子女了,自己需要錢時,子女不願意拿出來,老人向誰求救啊,這是其一。

其二,老人在分給子女錢產時,不可能分配得很公平,如果子女中有人斤斤計較,還會跟老人鬧,最後是老人拿出自己的錢給子女,反而讓子女恨老人。到了晚年子女們還要推來讓去,沒有人贍養老人。

上述兩種情況,現實生活中多的是,我們幾乎天天在網上可以看到子女們因為老人對錢產分配不公而吵架,可以天天看到因為分配不公,不願意贍養老人的。

老人自己掌握著自己的錢,晚年子女不贍養老人,老人住家可以請保姆管理家務,費用不需要子女承擔;住養老院,費用照樣不需要子女承擔。老人可以隨意安排自己的生活,不需要看任何人的臉色行事,何樂而不為呢?

從客觀的角度講,我支持老人在世時有錢不分給子女,直接自己掌管。到最後一個老人去世後,子女們哪怕是為了老人的遺產,打得血裡撈骨頭,跟老人都沒有關係了。因為老人已經看不見了。免得老人在世時,因為錢的問題經常跟老人鬧,讓老人的晚年過得不安生。

總之,老人離世前還是捂緊自己的錢袋子比較好,這樣做看似無情,其實是對老人、對子女都好。

你說是不是這個理?

歡迎大家一起交流探討!


牽住夕陽的手


這個問題很現實。為了表達自己的觀點,不妨說兩個與老人財產有關的故事:

一個故事是威廉·莎士比亞四大悲劇之一的《李爾王》。故事敘述了年事已高的李爾王情緒低落,意欲把國土分給三個女兒,在分封的時候,他讓每個女兒都說說對他的愛戴,藉此安慰自己的心。大女兒和二女兒竭盡全力的讚美國王,只有第三個女兒考妮狄婭表達了自己的樸實而真摯的感情。口蜜腹劍的大女兒高納里爾和二女兒里根贏得李爾王的寵信而瓜分國土,小女兒考狄利婭卻因不願阿諛奉承而一無所得。前來求婚的法蘭西國王慧眼識人,娶考狄利婭為皇后。李爾王離位,李爾的女兒立刻變臉虐待他,大女兒和二女兒居然不給其棲身之地,當年的國王只好到荒郊野外露宿。考狄利婭為救父親,率軍隊攻入,父女團圓。但結局卻因戰事不利,考狄利婭被殺死,李爾王守著心愛的小女兒的屍體悲痛地死去。

第二個是發生在身邊的故事。家鄉的鄰居是一個老醫生,育有四個男女,多年行醫,有一些積蓄,子女對他也還比較孝順。八十多歲時,大兒子要在縣城買商品房,缺十多萬元錢。於是就向父親要錢,說反正你的錢也用不完,到你百年以後總有餘下的,我正缺錢,你能不能先給我一些,我可以先寫借條,作為借你的。但老人沒有同意。理由是,我還沒死,也許今後還要用錢,你要錢用,可以先想別的辦法,如果有遺產,一樣可以還債。再說,還有其它弟妹,先給你錢人家怎麼看,怎麼能擺平?這事弄得父子關係有些僵。老頭死後,分遺產,大兒子說,我要錢的時候不給,現在我自己的錢還用不完呢,分錢有何用?我不領情。

所以我的觀點是:

一、從法律上講,老人的對自己的財產有完全的處分權。給不給子女,給多少,何時給,都是老人的權利。對於死後財產的分割,也有立遺囑的權力。當然,老人對財產的分割權利,是在老人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下行使的。

二、一般地說,老人活著的時候,財產不宜分給子女。有了財產,可以提高自己的生活質量,自主地過自己需要的生活。老話說,爹有媽有,不如己有,老伴有,還要伸伸手。要買一些東西啦,要看醫生啦,自己手上沒錢,事事都跟子女要錢,子女再怎麼孝順,都不如自己有錢方便。再說,萬一子女不那麼孝順,就更不方便了。手上沒米,喚雞都不來。年老了,沒錢是萬萬不行的。所以,養老送終的錢,是必須留著的,生前,沒必要把財產分掉。作為有出息的子女,也不應該惦記著父母的養老的錢。

三,對於子女有困難,急需用錢的情況,父母也不應過分拘泥於生前不分財產,該幫助的也要幫助。為避免矛盾,可召集子女,在家人都在場的情況下,商議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公平合理又實事求是去處理,在不損害老人利益的前提下,兼顧實際情況。

四,在實際生活中,有一些老人會失去生活能力,比如,成了老年痴呆。處理上,也看到有人家在老人失能以前,把財產先分掉一部分的。留下的財產是透明的。目的是為了減少矛盾,省得大家都惦記著老人的錢。但今後老人所需的錢,包括生活、護理、醫療等,必須留足,而且如有不足,也必須經子女商定,有明確的來源和保證。

財產問題既十分敏感,又是一個繞不過去的問題,處理好是一門學問,老年人的財產問題也是如此。但作為老年人,應當明確自己的權益所在,並捍衛它。兩手空空肯定不行。


卯酉鄉音


你看過牆頭記嗎?你一定沒看過才會這樣發問。

就說一去海外拼博了一輩子的老人,到年紀大了,有了點積蓄就葉落歸根,回來給兩兒子各建了套帶院子的寬敞的房屋,置辦了家業,兩院中間只隔一道牆。還替他們各討了媳婦,連兩家的孩子都帶大。兩混帳兒子,開始嫌父親人又老錢又沒。就商量要他在一個兒子住一個月,多一天都不成。一次弟弟過了時間還不來接,哥哥怕弟弟不接過去。就把父親扶到牆頭上。想你還能不接,但弟弟真的沒見來。

老頭在牆頭上坐上半天都沒見小兒子來接,很傷心,這時當年在海外的一老朋友路過把他接了下來。一打聽並替他想了一辦法,治治這兩不孝子。

一天,這老友,只當路過找老頭,對兩兒子漏了口風,說不該呀!你爸我熟,當年他有很多金塊的。置辦了這些應還遠遠沒用完。那一頭他教老頭在床底的木箱裡放兩三塊石頭,偶到半夜,神神秘秘地鼓搗一下弄出一點點動靜來。給孩子聽到到信以為真,那態度都來了個Ⅰ80度大轉彎,變著法子爭著好酒好肉伺候著老頭,直到終老,當兩不孝子打開箱子只看到了三石頭和一張老頭留下的字條。

所以舊社會有句話說,親生仔不如近身錢。不管仔孝與不孝,自己手頭闊綽些總比全交了出去要好,到時自己想刮痧都找不到個錢,反過來要去問晚輩要,看人臉色很不習慣!


小笙常談


我也贊同這個觀點,假如先把存款分給了子女,不可能分的那麼均,當你老了病了的時候,你向誰去要,那時候兒女就該推了,給誰多誰養去,現代社會也有不盡孝的兒女吧,只認父母的錢不認人,這種不孝的現象存在吧。當然孝順的兒女大有人在,不管老人的錢分的如何,該有一份孝心還是有的,因為老人從小把你養大就很不容易了,她他們老了你養他她老是正常現象,這也是你的責任和義務。永遠記住:孝敬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給下一代做好榜樣,一代傳一代。所以有錢的老人一定把錢守住,離世再給她他們分,這是明智之舉。不過話又說回來,兒女真正有困難了,需要錢如有病了老人不能坐視不管,如真的不伸出援助之手,兒女也會恨老人的,,總之個別情況區別對待吧,以上是我的個人觀點。


非浪漫的人


我雖然還不到50歲,孩子沒結婚,應該還不到考慮分財產的問題,但是,我的考慮是:如果有多餘的自己備用金以外的資金,我會早早給孩子。

或者讓他投資或者學習,都比放在我手裡強。

年齡越大,感覺需求小了,花錢地方少了不說,連冒險和奮鬥的念頭也基本沒有了。金錢放在手裡不流通如同紙一樣,我倒是願意早早給了孩子。

另外,中國應該醫療保障不健全,所以很多人都在唸叨,萬一年齡大生病如何如何。讓我說,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時候,給自己買個保險,另外就是多學習科學的保養自己的身體。

不要說病痛兒女沒有時間照顧,即便是有,痛苦難道不還是自己承受?

說句比較客觀的話,如果帶病生存,不疼苦還好,如果又痛苦又要拖累家人,我感覺這種活著,其實不如不活著。

這麼說,聽起來很殘忍,但是,我快50人了,如果讓我生病拖累人的活,我會感覺不如不活著。也許,早點擺脫我還能早點再投胎,要個健康身體。

50知天命,錢財不是用來看病和放著等你用的,錢財是用了才有價值的。

誰用更有價值?我認為是奮鬥中的年輕人,而不是老年人。

當然,家裡有多個子女的,會面臨分配財產公平的問題,這當然和父母的智慧有關。沒智慧的父母,當然教不出有頭腦的子女。


FA護膚專家


財產永遠都要不死不分,可以立遺囑,但是活著的時候就把錢給子女分了,老了毫無價值了,把命運交給別人是個未知數,靠誰都不如靠自己,你存在的價值決定了周圍人對你的態度,沒有錢,屁都不是,親人之間有時候也是如此,想想看,你一個七老八十的糟老頭子老太太,兜裡還沒有錢,誰會管你啊?即便管,也是久病床前無孝子,這種例子太多了。如果晚年自己兜裡有錢,想買啥就買啥,想吃啥就吃啥,不用看別人臉色,也不用低聲下氣的跟子女張口要錢。爹媽家永遠都是子女家,子女家卻不一定是爹媽家,爹掙錢,兒要花,歡歡喜喜是一家,兒掙錢,爹要花,哭哭啼啼鬧分家。都長點記性吧







霸氣xiao豬豬


我個人認為老人的這種做法是非常正確的。為何會這麼說?我來談談自己的觀點:

1.假如老人現在把錢都分給了子女,那麼,老人需要花錢的時候,應該找誰要?

2.假如老人現在把錢都分給了子女,那麼老人如果不幸生病住院的話,誰來承擔老人的醫藥費?


3.老人如果在世的時候把錢都分給了子女,應該如何劃分才能達到公平,不讓子女為錢財再生矛盾?我相信大家可能也都聽說過這樣的事件發生,老人把錢分給子女以後,由於每個子女分的錢不同,結果有些子女就不同意了,為此子女之間還鬧出了矛盾,造成關係不融洽。有些子女甚至生老人的氣,不願意照顧老人。即使每個子女分的錢是一樣的,有些子女心理也是不高興。他們會想,自己平常照顧老人多一些,對老人好一些,給老人買的東西多一些,應該多分到錢一些。如果老人在世就分錢,肯定會遇到這些煩心事,還不如不分呢。


4.老人其實可以立下遺囑,把自己的財產劃分好,也給各個子女寫一下財產如此劃分的原因。即使老人以後離世了,最起碼他在世的時候,還享受了一下子女對於自己的照顧,看到子女之間和睦,我想老人也是比較開心的。


保險島島主


站在父母的角度上,簡直是太對了。

早分了幹嘛?能讓幾個孩子都滿意嗎?不可能。分了有的會說重男輕女,有的會說偏心小的,有的會說偏心過的不好的………總之,最後非常有可能幾個孩子都不滿意,互相推脫養老責任,更弄不好兄弟姐妹幾個還因為這個反目成仇呢!

更何況,普通家庭老人一輩子能攢幾個錢啊!等老了病了,根本也就沒幾個錢,分什麼分?分完了遇上需要大額醫療費的時候,子女不願意出讓你等死怎麼辦?人到了那個時候都想活,老倆口手裡沒錢,張口求兒女,再治治吧,還想活?

人死了管他們怎麼分!大不了去法院打官司去!或者看到最後哪個孩子有良心,孝敬了,立個遺囑多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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