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夫妻沒有感情了,離婚還是不離婚?


夫妻沒有感情了,實在湊合不下去了,應該離婚。婚姻需要感情來維繫。我個人的觀點是,勸合不勸離,因為兩人相聚一起不容易。

一、兩人充分開一段時間。 距離產生美,兩人沒有感情了,可分開一段時間試試。如果覺得自己過得幸福,那無話可說,該離就離。還勸你一句,從戀愛到結婚兩人在起不容易,生活中的矛盾衝突,相互摩擦是人之常情,沒有一帆風順的。

不要遇到一點事,就離婚。要想好以後及孩子,莫一時衝動,離了婚,再復婚很難,後悔就晚了。如果覺得離了對方不行,不能過日子,自己空虛,孤獨。那就包容對方,不要離婚。

二、儘量少說離婚。婚姻本來不易,在一起就要相互溝通,交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忍讓對方,相互珍惜對方。遇事別拿離婚說事,別為一些雞毛蒜皮小事,爭吵鬧矛盾。要想想人生不容易,能忍就忍,能讓就讓。夫妻少拿離婚說事。

三、感情無法湊合了,該離就離。真得無感情可談,到了不可調解的地步,兩相見如仇人,敵人。那就該離就離,在一起也是痛苦,離了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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