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职称」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党政办公室,湛江海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8〕8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市各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8月至10月,具体时间由各评委会确定。各级评委会评审工作原则上12月31日前完成。

二、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7〕52号)要求,中级、初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三、我市申报高级职称(中小学副高级教师职称除外)及个别专业的中、初级职称市内不能评审,需委托市外评委会评审的申报材料,须按评委会受理时间提前5天报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并出具委托函,以便进行评审结果确认。驻湛单位、驻湛企业或分支机构的专业技术人才,确需在我市申报评审的,须经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评委会方可受理。

四、各评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应按照国家和省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调整评审委员,并报送相应人社部门备案。

五、职称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并行。除另有规定的专业外,我市申报各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进行网上申报。评审相关表格(表1至表9)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中“文件下载”栏目下载填写打印,其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2)必须通过此系统自动生成打印。不再使用原广东省人事厅制作的表格。

六、尚未分配有帐号的单位应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建立网上用户帐号,待人社部门设置好相关账户后,本单位人员才能在网上进行申报。

七、申报人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和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按有关规定处理。如不完整填写评审表中必填栏目(如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学历和非学历教育情况、业绩成果、论文、时间等)的,责任自负。

八、各有关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在审核申报材料时要认真细致,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双(评前、评后)公示制度。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市直各评委会要根据调整后的评委会相关情况,包括评委会名称、评审级别、评审专业、评审范围和联系方式等,填写《湛江市市直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见附件2),于2018年7月25日前报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汇总后在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十、各县(市、区)人社局要结合实际,设置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点,填写《 县(市、区)非公人才职称申报点一览表》(见附件3),于2018年7月25日前报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汇总后在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及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地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情况和非公人才职称申报点设置情况。

联系人:郭虹、陈凤宜,联系电话:3119323、3119361,传真:3119326。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8〕86号)

2.湛江市市直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3. 县(市、区)非公人才职称申报点一览表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0日

湛江市人社局:zjsrsj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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