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知识:偷回打赏给主播的钱 怎么就被判刑了呢?

网友陈某偷回打赏出去的20多万元被警方抓获

检察院对陈某提起公诉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处罚:犯盗窃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本案中,陈某盗窃胡某14万余元,构成盗窃罪,情节严重的,应当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因此,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陈某赠与给胡某的金钱是否还能要回?

在法律上,该赠与行为是有效的,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赠与给胡某的金钱属于胡某的私人财产,陈某是没有权利拿回来的。

网络直播再好看,切勿过分沉迷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网络直播平台消费和为主播“打赏”,自愿情况下对他人进行赠与物品或现金,事后反悔想索回的,法律不予支持。同时网络直播虽好看,切勿过分沉迷,以免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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