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浦(600638)旗下中泰信托遭上海银监局暂停所有集合信托业务

本月中泰信托一共收到了2张罚单:

第一张是12月7日,上海银监局给中泰信托开出一张罚单,称因中泰信托通过自主支付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较大金额贷款,且未采取有效措施,放任借款人将贷款资金用于股票交易,业务违规,责令整改,并将罚款90万元。

第二张是12月22日,公告收到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2017] 14号,暂停了该公司所有集合信托业务,存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得再募集。

中泰信托二股东上市公司新黄浦(600638)已经发出收到监管函的公告,并与12月22日发出公告。

公告内容:

近口,公司参股子公司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2017] 14号,主要内容如下:

“我局在对你公司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严重危及公司稳健运行、损害公司客户合法权益:

一是法人治理存在严重缺陷,实际控制人不明。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十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4] 99号)相关规定。

二是部分业务开展违反相关法规规定。违反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2号)第二十四条:“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二)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如下审慎监管强制措施:

责令你公司暂停新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存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得再募集。

你公司作出整改后,应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我局将视验收检查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在未收到我局发出的《解除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之前,本决定书继续有效。”

公司持有中泰信托29. 97%的股权,是中泰信托的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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