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制的時代下,讓的能做到「人人都是創業者」的可能?

現代信息多樣化,只有不斷創新適應時代需求,才能立於不敗之地,但資源太少、時間有限,單獨完成創業讓創業者們覺得吃力……

其實,每個個體都有其擅長的領域,大家可以利用自身的優勢互補完成同一件事情,所以很多人都推崇的“合夥人制”這一共享經濟的理念,可能是未來企業的一種重要組織形態。

合夥制的時代下,讓的能做到“人人都是創業者”的可能?

與員工利益“捆綁”

拉夏貝爾的店鋪合夥人制度,是讓每位店員成為“店鋪合夥人”,根據店鋪業績享受企業的經營利潤。其中,員工薪金的計算方法由原來的“固定工資+佣金”形式調整為多種“與經營成果掛鉤”的形式,公司根據店鋪往年銷售情況設定店鋪整體薪酬回報佔店鋪銷售額的比重,店長和店員共同分享店鋪所得的薪津總額。

近年來,華潤萬家也引入“生鮮合夥人”機制,門店生鮮部門超額利潤由生鮮員工共享,許多員工的工資有了大幅度的增漲,更高的積極性也帶來明顯的效益變化。

合夥制的時代下,讓的能做到“人人都是創業者”的可能?

利用“社會人”資源打開市場

合夥人制度是以共享經濟思維,吸引個人用戶成為合夥人其主要特點是:合夥人享有企業經營所得並對經營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可以由所有合夥人共同參與經營,也可以由部分合夥人經營,其他合夥人僅出資並自負盈虧;合夥人的組成規模可大可小。

這是一個跨界的時代,每一個行業都在調整,都在更新換代,都在不斷創新突破。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傳統企業都在嘗試改變,而合夥人制,正是他們實現轉型的一個新嘗試。

合夥制的時代下,讓的能做到“人人都是創業者”的可能?

機制優點

合夥制因具有獨特的較為完善的激勵約束機制,曾被認為是投資銀行最理想的體制。 在投行中,合夥人制度的機制優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所有者和經營者的物質利益得到了合理配置,有了制度保障。在有限合夥制投資銀行中,有限合夥人提供大約99%的資金,分享約80%的收益;而普通合夥人則享有管理費、利潤分配等經濟利益。管理費一般以普通合夥人所管理資產總額的一定比例收取,大約3%左右。而利潤分配中,普通合夥人以1%的資本最多可獲得20%的投資收益分配。

2、除了經濟利益提供的物質激勵外,有限合夥制對普通合夥人還有很強的精神激勵,即權力與地位激勵。

3、有限合夥制由於經營者同時也是企業所有者,並且承擔無限責任,因此在經營活動中能夠自我約束控制風險,並容易獲得客戶的信任;同時,由於出色的業務骨幹具有被吸收為新合夥人的機會,合夥制可以激勵員工進取和對公司保持忠誠,並推動企業進入良性發展的軌道。

4、有限合夥的制度安排也充分體現了激勵與約束對等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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