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宝鸡人 明天试鸣防空防灾警报,请保持镇定!

人民防空、防灾警报是迅速正确传递空情、灾情的有效手段。为了使广大市民熟悉警报信号,增强群众的国防观念和抗灾自救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每年 7 月14 日(宝鸡解放纪念日)为我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日。

所有宝鸡人 明天试鸣防空防灾警报,请保持镇定!

防 空 防 灾 警 报 试 鸣 信 号 规 定:

预先警报:鸣 36 秒,停 24秒,反复 3 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 6 秒,停 6 秒,反复 15 遍为一个周期;

防灾警报:鸣 10 秒,停 20秒,反复 6 遍为一个周期;

防火警报:鸣 20 秒,停 10秒,反复 6 遍为一个周期;

突发警报:鸣 60 秒,停 30秒,反复 2 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 3 分钟为一个周期。

试鸣时间:上午 9 时 18 分至 10 时 试 鸣 防 空 警 报,10 时18 分至 11 时试鸣防灾警报,警报试鸣范围为全市所有县区。

所有宝鸡人 明天试鸣防空防灾警报,请保持镇定!

希望全体市民能正确区分和熟记防空防灾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同时保持警惕,如发现不法分子借此制造混乱,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特此公告。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8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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