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遙法外的日子,到頭了!

逍遙法外的日子,到頭了!

“為討回公道,我在上訪路上走了十多年,最後是檢察院幫我得到公道。我感覺,檢察官確實把保護百姓的合法權益落到了實處。”近日,海南省定安縣檢察院控申部門檢察官韋勝對一起刑事案件進行回訪時,被害人這樣說。

久辦不結

2004年7月23日下午,驕陽似火,定安縣南海農場七區一隊的坡地上,龍湖鎮居丁村村民莫一平、馮爾玉等人正在種植樹苗。這時,甲子鎮天塘村村民海波雨帶著十多個村民衝了過來,不問青紅皂白就拔樹苗。莫一平、馮爾玉立即上前制止,有備而來的海波雨等人用鐮刀、砍刀、木棍等器具向莫一平、馮爾玉等人大打出手,直到他們被打倒在地,多處受傷,海波雨等人才迅速逃離現場。

原來,南海農場七區一隊這塊林地被承包給龍湖鎮居丁村村民馮之福耕種,莫一平、馮爾玉等人是被馮之福僱來種樹的。而鄰村天塘村卻認為這塊土地有權屬爭議,不該承包給馮之福,天塘村的海波雨便以此為由召集村民到坡地上拔樹苗,阻止耕作。

事發後,居丁村村民報案,警方展開調查,將海波雨傳訊到案。2004年7月26日,該案立案偵查。經訊問,海波雨對傷害他人事實供認不諱。

2005年1月25日,海波雨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3月21日,海波雨被定安縣檢察院批准逮捕。後來,由於案件在法定期限內無法辦結,同年9月18日,海波雨被取保候審。到了2006年9月18日,因取保候審期限屆滿,海波雨被解除取保。

之後,這起故意傷害案被擱置下來。十幾年來,莫一平多次往返縣城,向有關部門要求懲辦兇手,還自己公道。“可惜,我不瞭解檢察院能監督案子,一直沒走進過檢察院的大門。”

迎來轉機

2017年6月,案件迎來轉機。在定安縣檢察院開展的存疑不捕退查案件專項檢查活動中,檢察官排查案件時發現,海波雨涉嫌故意傷害一案存在久偵不結的情況。定安縣檢察院立即安排偵查監督局檢察官調閱該案案卷,查看案情及相關證據,啟動偵查監督程序。接到檢察院發出的《案件督辦函》,定安縣公安局再次啟動偵查程序,警方尋找涉案嫌疑人海波雨的下落,同時再次提請逮捕海波雨。

2017年9月17日,定安縣檢察院對海波雨批准逮捕。很快,海波雨在海口市一家賓館被抓獲歸案。

警方偵查終結,移送定安縣檢察院審查起訴。辦案檢察官審查了全部案卷材料,訊問了犯罪嫌疑人海波雨,多次聽取被害人莫一平的意見,認真核實案件事實與證據,寫出一份12000餘字的案件審查報告。

公正終來

2017年12月,定安縣檢察院將此案向定安縣法院提起公訴。莫一平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2018年2月,定安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在辦案檢察官的參與下,法院對附帶民事訴訟進行了調解,當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海波雨夥同村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準確;被告人海波雨在審判階段認罪悔罪,積極賠償被害人莫一平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2018年3月26日,定安縣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海波雨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宣判後一個月,被告人海波雨履行調解協議,賠償莫一平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共計3.7萬元並向莫一平賠禮道歉。

終於獲得期盼已久的公正,莫一平很是欣喜。今年5月中旬的一天,他特地進城製作了一面寫有“洞察秋毫,立檢為民”的錦旗,送到辦案檢察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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