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區物業管理辦法 (修訂徵求意見稿)》徵求您的意見

為強化社區黨組織在區域社會治理中的領導地位和作用,加強和創新社區物業管理工作,本市物業管理部門公佈了最新的《天津市社區物業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修訂稿》中強調社區黨組織領導社區物業管理和業主委員會工作,討論決定物業管理工作重大事項,對業主委員會成員人選把關。業主委員會、居民小區物業服務企業(項目)負責人每季度向社區黨組織報告一次工作,遇到重大突發事件及時向社區黨組織彙報;每年向社區黨組織進行述職。

居民小區物業服務項目應設立黨支部,物業公司(項目)進駐既有小區開展物業服務必須經社區黨組織同意。社區黨組織可定期組織對物業服務企業落實黨組織工作部署要求以及物業服務質量和效果情況開展綜合評價,將評價結果作為與物業公司(項目)續簽服務合同的重要依據,對服務效果差、群眾不滿意的物業公司(項目),可通過法定程序終止服務合同。

舊樓區實行社會化服務公司管理、產權單位自行管理、居民自治管理3種方式。商品住宅小區、保障性住房小區推行專業化物業管理模式。示範小城鎮住宅小區和城中村改造安置小區可以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自行成立管理服務單位。

物業服務企業或舊樓區管理服務單位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或協議的約定提供管理服務,按時收取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企業或舊樓區管理服務單位未按合同或協議約定履行服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業主委員會督促不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限期交納。社區居民委員會幫助協調解決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或舊樓區管理服務單位就物業服務費收取工作中產生的矛盾。經催繳、協調仍拒交物業服務費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舊樓區管理服務單位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記者 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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