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赣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新鲜出炉
这些规划项目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什么是“海绵城市”
“
海绵城市是有效防治城市内涝、保障城市生态安全、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特别是我市作为南方多雨城市,加强城市生态涵养功能是非常重要。
去年年底
我市启动了
《赣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
规划将以“蓝色三江水、福寿海绵城”为目标
系统推动我市海绵城市建设
如今,项目规划出炉
一起来了解下~
赣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年)公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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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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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项规划范围为规划期末赣州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总面积约为285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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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规划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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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6年~2020年、中期为2020年~2025年、远期为2025年~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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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规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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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表1: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目标
序号
指标
2020年
2030年
指标出处
控制性
指导性
显示度
1
海绵城市达标面积比例
≥20%
≥80%
√
水生态
修复
2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近期建设重点区域≥75%
城市建成区80%
≥75%
√
3
自然水体岸线自然化率
≥80%
≥80%
√
4
天然水域
保持程度
100%,不得减少
100%,不得减少
√
5
城市热岛
效应
热岛强度得到
缓解
热岛强度得到缓解
√
水环境
保护
6
地表水体水质标准
不得出现黑臭水体,河湖水系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且优于海绵城市建设前的水质
不得出现黑臭水体,河湖水系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且优于海绵城市建设前的水质
√
7
城市面源
污染控制
近期建设重点区域
SS削减率≥50%;非降雨时段合流制管渠污水全收集
城市
建成区80%
SS削减率≥50%;非降雨时段合流制管渠污水全收集
√
水资源
利用
8
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
增长率≥5%
增长率≥5%
√
9
供水管网
漏损率
≤12.5%
≤12%
√
水安全
保障
10
城市暴雨内涝灾害防治
彻底消除历史积水点并不增加新积水点
彻底消除历史积水点并不增加新积水点
√
11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达标率
100%
100%
√
12
排水设计
标准
管线设计重现期2年,其中蓉江新区3年
√
13
内涝防治
标准
设计重现期30年
√
14
城市防洪
标准
设计重现期50年
√
制度
建设
15
规划建设管控制度
出台
√
16
蓝线、绿线划定与保护
出台
√
17
技术规范与标准建设
出台
√
18
投融资机制建设
出台
√
2、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
(1)规划新区
规划新区主要指蓉江新区,包含文教新区组团、蓉江金融商务组团、潭口组团,该区域是赣州市未来的主中心和核心区,以发展现代服务业为主导功能、建设高端商务金融和高档Mall为一体的中心区。该区目前属于用地开发前期阶段,海绵建设基础条件好,应按照海绵新区建设思路,用高标准、严要求,用海绵新理念和指标要求去规划建设,建成有赣州特色“海绵城市”新范本。
(2)已建城市新区
已建城市新区主要指章江组团,是赣州市近些年的城市开发建设重点,该区内大部分用地已开发建设,建设标准较高,设施较为齐全,但仍然存在内涝积水点多、硬质铺装面广、调蓄设施缺乏、城市绿地道路等未结合海绵理念建设等问题。海绵专项规划将该区划分为建成区和未建设区,按照不同的建设要求进行改造和建设,通过海绵城市统筹协调,将章江组团真正打造为宜居宜业的城市中心区。
(3)老城区及其他居住组团
老城区及其他居住组团主要指指河套老城区、凤岗组团、湖边产业组团、南康老城组团、梅林组团等以居住为主功能组团,该区域应结合住宅小区景观设计、建筑布局、景观水体、广场等,按照海绵建筑与小区建设要求合理安排海绵设施。
(4)一级工业园区
一级工业园区包括赣州市经开区新能源汽车城、赣州综合保税区物流园区、铜铝产业组团、南康经开区镜坝工业组团、水西产业基地等一级工业园区。该区域主要以新兴产业为主,环境污染压力小,应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建设,提倡工业污水处理后园区回用。
(5)二级工业园区
二级工业园区包括赣州市经开区蟠龙组团、湖边产业组团、龙岭产业组团、茅店组团、红金组团等二级工业园区。该区域主要为有色金属及深加工产业、稀土和钨新材料等产业,区域内部重金属对土壤和水体污染较为严重,建议将该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赋高值,将工业废水、污水保留在工业园区范围内不流出,通过专项措施对重金属工业污水进行处理。
(6)低密度建设区
低密度建设区包括欧潭组团、沙石组团、新能源汽车科技园(北部)组团、水东组团、水西组团、储潭组团、三江组团等,该区域毗邻广阔的非建设用地或散布于非建设用地中间,自然生态基底较好,为该区域内部组团提供较好的海绵消解功能。同时,应注意农业面源污染、山洪等对这些组团的水环境和水安全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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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近期目标与建设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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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期建设目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制定赣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近期建设的战略目标为,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将75%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海绵城市要求。
2、近期建设重点区域
参照海绵城市近期建设要求“近期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将75%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海绵城市要求。”2020年,赣州市城市建成区为200平方公里,2020年20%面积(即40平方公里)达到75%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海绵城市要求,结合上述近期建设重点区域确定原则,确定近期建设重点区域。
3、近期建设项目计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及《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建城函[2014]275号)要求,结合赣州市实际情况,提出赣州市海绵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区域工程项目计划表,按照主体工程的类别,赣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包括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公园绿地、道路广场、排水管网、内河治理6种类型,共计65项。
表2:赣州“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个数
1
公共建筑
7
2
居住小区
2
3
公园绿地
34
4
道路广场
3
5
排水管网
17
6
内河治理
2
合计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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