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布|宿遷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权威发布|宿迁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权威发布|宿迁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近年來,市人社局、市人才辦圍繞我市產業發展,開展“人才招引進校園”系列活動,加大人才招引力度,拓寬校地合作內涵,共與全國37所高校簽署了校地合作協議,建立人才工作站31個、“市選聘生”選拔基地6個、宿遷籍大學生聯絡站7個,為我市產業轉型發展、綠色發展、創新發展提供了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撐,校地交流合作不斷深入和拓展。

权威发布|宿迁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权威发布|宿迁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宿遷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學校簡介

宿遷學院創辦於2002年,是國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校。學校採取“省市共建、八校聯建”的辦學體制和模式,與南京師範大學、蘇州大學、揚州大學、江蘇大學、南京工業大學、江蘇師範大學、南京財經大學、南京工程學院等八所省屬高校合作辦學。

學校設有八個二級學院和一個體育部、38個本科專業,以工學為主,涵蓋工、文、理、藝、教、管、經、法、農等九大學科門類,現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3000多人,專任教師700多人,教授、副教授佔39.5%,博士碩士佔91.4%。學校佔地面積近1400畝,教學、實驗、運動和生活設施齊全,館藏紙質圖書135萬冊,電子圖書130萬種,固定資產總值13億元,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億多元,建有11個實驗中心,下轄123個實驗室,校外實習基地170多個。

學校堅持應用型定位,堅持高質量發展,積極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和精細化管理,全面提升內涵建設水平。堅持立德樹人,強化學風建設,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升科研水平和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能力。辦學以來,學校已有十二屆本科畢業生,共計36000餘人,學生考研率、就業率、大學英語四六級通過率等可比性指標在江蘇省同類高校中處於前列。辦學以來,已有2200餘名畢業生考取研究生。學生在國際、國內學科競賽中頻頻獲獎:在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中,三次獲得一等獎。

目前,學校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能力為重、理實相融、學以致用、特色發展、追求卓越”的辦學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同步推進內涵和條件建設,聚焦人才培養質量、聚力教師隊伍建設,創建高水平應用型人才培養體系,為建設高水平應用技術大學而努力奮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2018年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規,教育部和相關省(自治區)教育廳有關規定和《宿遷學院章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依據本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貫徹實施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招生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負責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決策,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確定錄取標準和選拔辦法、審核錄取結果等招生具體事項。

第四條 宿遷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招生各項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畢業文憑

第六條 2018年學校面向江蘇、河南、四川、廣西、貴州等5個省(自治區)招生,綜合考慮生源數量及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因素,結合學校歷年招生實際情況,確定分省(自治區)、分專業計劃。

第七條 學校招生計劃包含兩個部分:一部分為宿遷學院招生計劃,另一部分為聯建高校獨立學院招生計劃。宿遷學院招生計劃招收的學生,其畢業文憑和學士學位證書由宿遷學院頒發。聯建高校獨立學院招生計劃招收的學生,其畢業文憑和學士學位證書由相應聯建高校獨立學院頒發。

第八條 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相關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正式公佈的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校堅持以高考成績為主,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條 我校根據相關省(自治區)考生報考情況,與相關省(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協商確定考生調檔比例。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藝術類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普通類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一條 江蘇省普通文理科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要求選測科目等級達到CC,必測科目等級達到4C,技術科目合格以上。江蘇省藝術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等級中D級(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不得超過三門。

第十二條 普通文理科類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原則:

(一)江蘇省的普通類考生進檔後安排專業按照“等效分”排序,採取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願的原則擇優錄取。“等效分”=進檔考生的投檔分+選測科目等級加分。選測科目等級加分的辦法,1個A或A+加1分。對“等效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選測科目等級、必測科目等級、輔助排序分(語、數兩門原始分與附加分之和)從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文科按語文成績(不含附加分)、理科按數學成績(不含附加分)進行排序。

(二)除江蘇以外的其它省份的進檔考生安排專業按照“投檔分”排序,採取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願的原則擇優錄取。對投檔分相同的考生,則文科依次按照語文、英語、數學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錄取;理科依次按照數學、英語、語文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錄取;按照以上規則排序後,如仍相同,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髮展情況,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藝術類考生的錄取及專業安排原則:

(一)我校所有藝術類專業均面向江蘇省招生,採用江蘇省專業統考成績。

(二)美術類專業,對文化和專業均達省控線的考生,按文化總分加專業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音樂類專業,對文化和專業均達省控線的考生,按專業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藝術類專業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則按照文化分的高低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執行相關省(自治區)照顧加分政策,進檔考生按照加分後的成績安排專業。

第十五條 外語專業招生語種限英語或日語,非外語專業招生語種不限。

第十六條 學校所有專業報考均沒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條 學校對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

第十八條 學校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核定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學費:人文社科類專業14000元/學年,理工類專業15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16500元/學年,理工類嵌入式培養專業17000元/學年;藝術類嵌入式專業18500元/學年;住宿費:1200元/學年。

第十九條 學校每年發放各類獎、助學金1700多萬元,學生獲獎、助面達60%。學生可申請參加勤工助學工作並獲得相應報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獲得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各類助學金等。

第六章 錄取與入學

第二十條 學校根據經相關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核准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一條 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報到規定的有關證件、材料,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心健康情況複查,不符合要求者,由學校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錄取結果公佈渠道:

學校招生網以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

第二十四條 諮詢及聯繫方式:

諮詢電話:0527-96889666、84202305(傳真)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sqc.edu.cn/

學校招生網址:http://zb.sqc.edu.cn/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我校有關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準、錄取規則和錄取結果均可在宿遷學院招生網上查詢,學校不會對外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相關招生政策、錄取情況進行發佈、解釋,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與教育部、相關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相關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文件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我校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由宿遷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招生計劃(本二)招生代碼

國標代碼:14160

江蘇招生代碼:1598

四川:3871廣西:14160

河南:8730 貴州:2130

权威发布|宿迁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权威发布|宿迁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权威发布|宿迁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注:以上計劃如有出入,以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官方公佈數據為準。

往年報考信息請看這裡

1

往年投檔分數線>>

2

往年錄取分數線>>

3

錄取通知書寄送>>

最新諮詢電話請點開查看大圖

权威发布|宿迁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权威发布|宿迁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权威发布|宿迁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权威发布|宿迁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