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市政府的这次会议研究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7月12日,市长杨维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六届十一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抚顺市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投资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抚顺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

会议指出,制定出台《抚顺市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国家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我市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现实需要。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紧扣“一极五业”发展战略,坚持“五个导向”“五个发力”,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在实体经济领域的适用范围、认定条件等,不断扩大政策措施的覆盖面,让新老产业、各行各业同步发展、同步壮大。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推动振兴实体经济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真正支持实体经济振兴发展。

会议认为,近段时期,我市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投资审批效率不断提高,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投资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是我市更彻底放权、更严格监管、更精准服务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落实好县区主体、部门服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投资审批服务领域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创新投资审批服务等工作中持续发力,切实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为我市转型振兴营造新环境、吸引新投资、增加新动力。

会议强调,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推动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尽快形成县区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量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标准,细化工作措施,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阶段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要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村民积极投身到美丽家园的建设中,让农村更加美丽、农民生活更加幸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记者 阴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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