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四次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經福建省政府批准,近日,福建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發文,將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省定最低標準提高18元,達到每人每月118元。提高的基礎養老金從2018年1月1日起補發,各市縣2018年9月底前發放到位。

2009年底啟動試點以來,福建省已先後四次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待遇水平實現翻番。此次調待,全省預計有464萬年滿60週歲的參保人員受益,全年增發的基礎養老金將達10.02億元。

福建第四次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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