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老司機,幾乎沒出過交通事故,上週卻栽在一個美女司機手裡。
上週日行駛在南海大道上,前面紅綠燈的綠燈還有6秒,我看前面奔馳車加速,我也踩油門加速,突然已過線的奔馳車卻來了個急剎車,我剎車不及,直接撞上去了。
前車下來一個美女車主,素質很高,對突然急剎車表示了歉意,我們協商完,把車開到路邊,等交警過來處理。
交警想也沒想就判我全責。
雖然發生碰撞後,行車記錄儀自動保存並備份了碰撞前後的錄像,證明了是因為前車主突然剎車才發生事故,但是交警認為如果後車保存安全距離,就算前車突然剎車也不會導致追尾,最後交警部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判定我全責。
對於“一般追尾後車全責”的責任劃分方式,你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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