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關注登海種業事件,嚴防轉基因農作物擴散!

強烈關注登海種業事件,嚴防轉基因農作物擴散!

登海種業事件始末

今年5月下旬,新疆伊犁鞏留縣農業主管部門發現深交所上市公司——山東登海種業伊犁分公司在當地有違規種植(轉基因玉米)情況。到5月30日,公司副總經理李洪勝等3人,被當地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俗稱:拘留)!

7月6日,深交所發函登海種業,要求詳細說明違規種植情況及高管被採取強制情況。

強烈關注登海種業事件,嚴防轉基因農作物擴散!

7月11日晚,登海種業被迫提交深交所函的回覆公告以及法律意見書。此事,遂公之於眾!

登海種業公告稱,早在2014年6月,登海種業與北京大北農簽訂了轉基因玉米的合作協議。由大北農公司負責將DH351轉基因運用技術(如基因槍等)轉入玉米種子,然後由登海種業進行該轉基因玉米的後續研究!

2016年10月,大北農方面向登海種業轉交了400粒含有DH351轉基因片段的轉基因玉米種子!

登海種業遂在此基礎上繁育出50公斤DH351轉基因玉米種子!(至此,仍在科學研究的最大允許範圍之內)

但其後,該公司違規(辯稱因內部管理問題而誤種)進行了第二次擴繁,產生12000公斤親本種子!(估算至少20畝)

今年,該公司再次違規(辯稱再次因內部管理誤種)在新疆伊犁鞏留縣2590畝農田上進行了第三次擴繁,如果不是被新疆有關部門抓獲,將產生至少約1800噸DH351轉基因種子,後果不堪設想!

且在2590畝轉基因玉米生長過程中,因抽雄散粉而產生基因漂移!對新疆其他常規玉米生態安全產生嚴重威脅和影響!

從登海種業行為看,貌似的“內部管理誤種”,掩蓋的是公司及整個利益鏈條的“一路綠燈”,時間安排上的緊密銜接,欺瞞情節極為嚴重,已經嚴重違反我國現行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按該條例罰則,最高只有10萬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責令改正!

處罰之輕,這也是登海種業,也包括其他一些未暴露公司對條例完全不以為然的原因!

轉基因實為基因研究的低端技術

近20年來,人類對基因研究更加深入,完成了人類,以及水稻、小麥、玉米、茶葉等農作物基因的測序。發現和劃分識別出一些關鍵性基因,但是必須要承認,人類對於基因這部天書的解讀至今仍然處於低級階段!對於大部分基因的表現和相互作用所知甚少!對多數生物基因病的機理懵懂無知!

從科學學角度來看,面對未知世界,前景與危險並存,人類必須對自然保持敬畏,小心行事!

從科學研究上,一定要克服急功近利的僥倖心理,保持“可恢復性”!防止不堪設想的不可逆惡果!

轉基因技術出現(1974)以來,已經經歷了44年,動物、植物、微生物,都可進行。從當時來看是高科技,從人類科學研究的長河來看,轉基因技術卻是屬於入門級的低科技!後續風險極高!

強烈關注登海種業事件,嚴防轉基因農作物擴散!

近些年來,全球各國人民對轉基因技術的擔憂,實質上是對急功近利者違背科學規律,追求短期利益的擔憂,是對人類生存生態系統可能遭到破壞的擔憂,是符合科學學的基本原理的!

目前,歐盟、俄羅斯、我國,均對轉基因農作物種植採取謹慎態度!歐盟、俄羅斯更是對轉基因食品採取嚴禁態度!

嚴防轉基因農作物的生態擴散,也是每一個對國民負責的政府所必須擔當的責任!事關群眾切身利益!

起底登海種業和大北農

登海種業由山東掖縣(今萊州市)農民玉米育種專家李登海(1949年~)於1985年創建,2002年與美國先鋒種業(有轉基因玉米育種技術)開展合資合作,2005年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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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海

北京大北農,由北京農學院原教師浙江金華人邵根夥(1965~)於1993年創辦,主營飼料業,後進入育種業,於2010年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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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根夥

轉基因幻想和商業投機

由於常規育種比較艱難耗時,技術上也似乎走向盡頭,所以就連聲望頗高的湖南雜交水稻專家袁隆平一度對轉基因作物也是充滿希冀!

實際上,我們從科學學角度分析,袁隆平等育種專家心中可能更希冀得到的是研究自由度頗高的水稻基因編輯技術!但這種美好願望目前還並不成熟!

好在袁隆平知道轉基因的可能危險性,曾稱自告奮勇願意試吃轉基因產品(筆者按: 實際處於發育期,生殖旺盛期的人類樣本才真正有效,袁隆平老年樣本無多大意義!),後來又找到了海水稻為研究目標,沒有真正趟“轉基因”這趟渾水!

可是轉基因技術一旦被商業資本綁架,就急功近利起來!外國如此,中國同樣如此!並試圖裡應外合,勝利會師!

這表現在故意“放水”現象屢屢發生,轉基因水稻前幾年在湖北、湖南洩露,此次在新疆鞏留縣發生特大規模的轉基因玉米洩露事件!並非偶然!危險與天花病毒、非典病毒洩露等同!

登海種業農業企業家誤判國家態度,押寶國家機關將屈服於美國轉基因利益集團,為轉基因玉米發放通行證,從而搶佔商業先機,才是此次登海種業事件的真正核心問題所在!

這是一種商業投機行為,站在中華民族的長遠利益的角度來看,是非常可恥的!也是為李登海本人的勞動模範形象抹黑!

大北農儘管從法律角度挑不出毛病,屬於轉基因科學研究上的合作行為,但未必不知登海種業的真正目的!裝聾作啞,以其並不尖端的技術予以登海種業以配合,一旦釀成巨大生態惡果,難道他們就沒有責任嗎?良心上就那麼無愧嗎?

建 議

建議有關部門對於此次登海種業事件要一查到底,公佈真相!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否則生態中國,綠水青山,就是一句空話!

事件中涉及刑事犯罪的,要堅決繩之以法!欺瞞公眾的,要堅決予以退市!發現國內外代理人利益勾結的,要堅決予以打擊!

對於《條例》處罰力度,要進一步修訂加強!方能使犯罪分子有所敬畏!

強烈支持新疆鞏留縣政府部門的正義行動!

強烈關注登海種業事件,嚴防轉基因農作物擴散!

美麗的新疆鞏留縣

李登海、邵根夥作為著名的農業企業家,更要從千古評價上,認真反思自己和企業的社會責任!而不是因為企業大了,推給部下或者法務工作者公關、滅火了事!

只有大家真心為國,面對利益誘惑,有所取,有所不取,我們的國家才能真正強大起來!企業家也才不白活一回!

綠神州三農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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