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養老機構領域涉嫌非法集資!

江西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江西省公安廳、江西省民政廳日前聯合發佈養老機構領域涉嫌非法集資的警示信息,提醒廣大老年朋友及親屬,選擇養老機構應查看相關證件並按規定簽訂養老服務協議,謹慎預付高額養老服務費用,不為高額回報所誘惑,不參與非法集資,並提醒、勸阻身邊的親屬朋友,守好自己的養老錢。

(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正文共:1086 字

閱讀時間: 3 分鐘

小心養老機構領域涉嫌非法集資!

小心養老機構領域涉嫌非法集資!

題圖:網絡配圖

近年來,江西省養老服務業快速發展,入住養老機構集中養老逐漸成為老年人選擇的重要養老方式之一,但是個別養老機構和打著“養老”名義的機構(簡稱“個別機構”),違反國家金融管理、養老機構管理等法律法規,採取欺騙誘導、虛假違規宣傳等方式,對外公開承諾高額回報,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嚴重擾亂金融管理秩序,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

為進一步防範非法集資風險,三部門日前發佈養老機構領域涉嫌非法集資的主要特點和注意事項。(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以提供“養老服務”名義吸收資金。

個別機構明顯超過床位供給能力或者承諾還本付息,以辦理“貴賓卡”“會員卡”“預付卡”等名義,向會員收取高額會員費、保證金或者為會員卡充值,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以投資“養老項目”名義吸收資金。

個別機構打著投資、加盟、入股養生養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項目名義,承諾高額回報,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以銷售“養老公寓”名義吸收資金。

個別機構以銷售虛構的養老公寓、養老山莊等名義,或者以返本銷售、售後返租、約定回購等方式銷售養老公寓、養老山莊,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以銷售“老年產品”等名義吸收資金。

個別機構不具有銷售商品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為主要目的,以免費旅遊、贈送實物、養生講座等欺騙、誘導方式,採取商品回購、寄存代售、消費返利等方式吸收公眾資金。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養老機構是指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的機構。未經民政部門設立許可和有關部門依法登記前,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費用、收住老年人。(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經許可設立的養老機構為老年人提供服務,應當在醒目位置公示各類項目收費標準,並與接受服務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養老服務協議。養老機構不得以任何名義,以承諾高額回報為誘餌,採取公開宣傳方式,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集資金額、人數、損失達到一定數額的,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集資詐騙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此,三部門提醒廣大老年朋友及親屬,選擇養老機構應查看相關證件並按規定簽訂養老服務協議,謹慎預付高額養老服務費用,不為高額回報所誘惑,不參與非法集資,並提醒、勸阻身邊的親屬朋友,守好自己的養老錢。參與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風險自擔。

若發現養老機構領域涉嫌非法集資行為,請及時撥打961555熱線或者向當地金融辦、民政部門、公安部門舉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