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要建立校园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王树天)7月1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我区学校要实行校长(园长)安全负责制,建立健全校内安全工作机构,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学校保安队伍,建立校园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处长张波介绍,自治区最新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监督学校依法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学校要实行校长(园长)安全负责制,建立健全校内安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学校、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责任,狠抓校风校纪,加强校内日常安全管理,做到职责明确、管理有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进行体育锻炼、户外活动等,培养学生体魄。学生在校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化管理,学校要在校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阻止社会人员、车辆等非法进入校园。

此外,根据公安部、教育部2015年3月16日联合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实施意见》提出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学校安全机构人员的配备要求。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应以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为学校提供保安服务,并按照以下标准配备保安员: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备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至少配备2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张波还介绍称,《实施意见》提出,学校建设规划、选址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对地质灾害、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等因素进行全面评估。要建立健全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保证学校的校舍、场地、教学及生活设施等符合安全质量和标准。校舍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抗震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有条件建设学校体育馆的地方,要按照国家防灾避难相关标准建设。建立校园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凡是在校园工程建设中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规划、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承担终身责任,一旦查实,限制其进入相关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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