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首次披露股價操縱驚人細節,你怎麼看?

鈺眀


打開證券軟件,所有股票一片綠,心裡已是萬頭那啥跑過,再一眼看到這個問題,更是氣不打一處來。

發自內心,為證監會對這批股市蛀蟲的打擊鼓掌叫好。

在A股市場,小散們本身就面臨各種風險,被割韭菜是正常現象,作為韭菜,生而就是被割的命。難得的少數倖存者,也不能說自己真有本事,那是祖墳冒煙,運氣好!

在A股,大股東控制公司,信息不對等,資金不對等,還有各種基金摻和其中,小散們既然還堅持在股市遊蕩,就得有本事承擔股市的風險。

大股東割韭菜已習慣了,人家上市是為了啥?想清楚這點,在被割的時候,也就沒什麼好介懷的。

最讓人痛恨的,就是這群利用信息、資金操縱股價的人,他們讓A股市場變得烏煙瘴氣,作為監管部門的證監會,一定要對他們嚴厲打擊,還韭菜們一個風清氣正的收割環境。

好在,隨著監管技術的進步、監管層對股市違法行為的從嚴打擊,讓這夥不法之徒的違法風險越來越高,違法成本越來越大。


斑馬消費


既然披露了細節,證明證監會已經對這種操縱方式出現了高效低成本的監測方法,採取同樣手法的老千們要小心了。

中國證監會是中央部委中業務能力和創新速度最快的部門之一,沒辦法,誰叫對手的速度和智商太高了,即便如此,監管手段還是會慢於市場。本次應該使用的是基於大數據的自動化可疑交易判別算法。交易所會通過將交易數據進行分析,以算法的力量找出天量數據背後看似無關賬戶之間動作的關聯。

而對於普通人來說,這樣的案情細節其實也沒有太大影響,一方面不可能獲得交易所層面的數據,另一方面這樣的老千對於個股而言影響較大, 但對全市場來說影響並不大。如果沒有倒黴踩中這裡面說的莊股,抓不抓對普通散戶的影響短時間感知不出來。但從中長期來說,嚴密的監管會減少一部分的市場操縱行為,另一方面也會推動這些人在利益的驅使下繼續研發新的手段和玩法。因此證監會如果接下來使用現在非常時髦機器學習算法之類的更先進手段加以反制也毫不稀奇。

同時,一些十多年前的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的老賬最近也看到被查出的新聞報導了,這也可能是除了監測增量之外,還開始跑一些老數據抓老老鼠。以前沒有能力鑑別,現在查查舊賬不讓這些老壞蛋逍遙法外,能有效地淨化市場,以儆效尤。


止水資訊


賺錢的招都在刑法裡寫著, 股價操縱的招都在證監會這份公告寫著!

證監會今年以來不斷披露股價操縱細節,我們選個股價操縱案例來看。2017年12月4日,中國證監會官網發佈了一份很有代表性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吳峻樂通過集中資金優勢和持股優勢連續買賣、在實際控制賬戶之間交易等方式,操縱“新華錦”價格,處罰100萬元。

股價操縱手段梳理如下:

一、集中資金優勢和持股優勢連續買賣,通過大資金買賣來活躍市場;

二、對倒交易,股價操縱一大特色就是對倒,每天通過不斷的買賣,從左手倒到右手,來製造市場活躍的表象,這也就是為何我們經常看到龍虎榜上一些活躍的個股,一些營業部都能出現在某些活躍股的買賣席位的前5名;

三、操縱股價單靠資金優勢和對倒還不夠,因為不必要進行實質的成交,否則交易成本太高,倒騰空間也有限,所以就有了虛假申報,其實這招基本是股價操縱中的通用,也是當年寧波敢死隊的做法,2008年1月被處罰的寧波敢死隊的周建明就是這種手法;

四、市場上除了開盤瞬間封漲停、全日封死漲停的,還吸引人注意的就是尾盤狂拉的類型,製造一種尾盤大資金突擊的感覺,讓散戶對第二天的表現開始浮想聯翩,但從操縱風險角度講,這招也是很危險的,暴露風險太高了;

五、拖拉機賬戶,這種操縱手法在2005年前被廣泛使用,當時經常出現跑到農村去收老年人身份證,一收一麻袋的新聞,後來2005年左右被賬戶實名制嚴厲治理過,但仍有漏網之魚,被處罰的股價操縱案中也不乏這樣的案例,這不就在2017年還有個七旬老太的股價操縱案,應該就屬於這種類型;吳峻樂的雖非典型的拖拉機賬戶法,但也是採用了多賬戶的模式;

可以說,基本上莊家操縱股價都是這些手法。


牛熊交易室


證監會首次披露操縱股價細節只是給市場一個下馬威而已,並不能遏制那些有操縱股價的團伙,總之治根不治病,真正要想抑制A股市場的操縱股價行為,必須要對操縱團伙加重處罰,同時也加倉監管!

在A股市場原先的炒新、炒差、炒小、炒消息、優質個股不漲反跌,垃圾股成妖漲上天等行為都不排除背後有操縱股價的行為,導致最受傷的就是股民投資者,總是被割韭菜,總是成為接盤俠。

A股市場操縱股價的案例還真不少:

(1)唐漢博、袁海林、袁超等人,利用多個賬戶操縱股價,將同花順股價不斷推高,趁高位賣出股票,獲利高達2億元;2017年3月,證監會給予等人處罰。

(2)私募基金中鑫富盈與吳某某控制的賬戶每日集中資金優勢及持股優勢連續買賣,且通過在所控制賬戶組間交易,操縱妖股特力A短短一個月漲400%,驚人的一幕。

(3)馬永威、曹勇兩人利用資金優勢,通過連續買賣、在漲停板大量申報買單維持漲停價格、虛假報撤單、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交易等手段,操縱福達股份,走出交易漲停。


A股存在操縱股價的案例太多了,股民投資者是很難識別的,往往一不小心就掉進了陷阱,想脫身都難;操縱股價團伙往往都是利用自己資金優勢和開設很多股東賬戶進行犯罪:

操縱股價常有的手法有三點:

1、利用控制的賬戶進行對倒對敲和反向交易,虛增成交量;

2、申報後大比例撤單,進行虛假委託;

3、拉抬股價,營造炒作氣氛,吸引投資者追漲,然後賣出獲利。


我們作為個體股民投資者,在股市中理性投資,炒股要仔細辨別,深入思考,謹慎決策,警惕那些操縱團伙的各種假象,陷入操縱團伙的圈套,成為接盤俠,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老金財經


根據證監會首次披露的股價操縱案以及其他多起同類案件的各種細節顯示,莊家操縱股票價格基本由五個環節組成,一是以資金優勢設立多個賬號組,一般莊家都會同時開設幾百個關聯賬戶。


二是聯合莊股實控人發佈各種可以影響股價波動的虛假信息優勢。

三是利用資金和多賬號優勢進行頻繁對倒交易,製造虛假盤面,誤導普通股民跟風炒作。

四是經常填報虛假交易報單,使普通股民誤以為即將出現大單交易,作出錯誤的投機炒作,但事實上這些虛假報單都會在關鍵時刻撤單。

五是最喜歡在尾盤拉昇和打壓股價,製造一個便於莊家控盤的收盤價。


證監會能夠發現莊家隱秘的操縱股價手段,和目前人工智能以及大數據算法的高速發展關係很大。在這之前,除非有內部消息或者是其它明顯的蛛絲馬跡等證據可以證明有莊家操縱股價,否則並不能輕易認定莊家違法操控股票的事實。


事實上,證監會使用大數據算法進行監管最厲害的地方在於,通過大數據算法進行搜索,就算操縱股價的莊家銷戶也毀滅不了原始的違法交易證據。


當證監會對某些交易有所懷疑,那麼大數據可以有效追溯至多年前和海量的交易數據中找出違法記錄。就算當前莊家操縱股價暫時未必發現,但是多年後仍然有暴露和被抓的風險,最終人財兩空。


簡單的作一個比喻,傳統型莊家操縱股價的行為就像在攝像頭下的違法活動,會不會被抓只是時間而已。


最近幾年來,A股比較出名的操縱股價案例有:多倫股份董事長鮮言在2014年至2015年通過幾十個賬戶組反覆買入和賣出自家公司股票,非法獲利5.78億元。案發後被證監會判處沒收違法所得和28.92億元罰款。


北八道集團林慶豐利用300多個股票賬戶,非法操縱次新股股價獲利9.45億元。在今年案發後,證監會對北八道集團開出一張總計高達55億元罰單,也是A股歷史上由證監會開出的最高額罰單。


澤熙總經理徐翔,從3萬炒到40億,是A股最有名的莊家。根據公開報道,徐翔非法控制139個賬戶,聯合莊股大股東發佈虛假信息,非法操縱股價獲利93.38億元。最終被法院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和罰款110億元。


相信在當前大數據和各種聰明算法的震懾下,莊家操縱股價的行為將會越來越少。至少在沒有發明新型的操縱手法之前,由於監管的力度和高昂的違法成本,一些傳統型莊家將會減少操縱莊股。


白馬華菲特


證監會首次披露股價操縱驚人細節,首先表現了監管層嚴監管的一種態度,同時對於所有證券市場的參與者,尤其抱著僥倖心理,有操縱股價企圖心的參與者是一種莊嚴的警示,更重要的是這是整頓金融市場,維護三公原則。

應該說操縱股價、內幕交易的參與者玩的都是高智商的把戲,在以前沒有大數據分析支持,沒有形成穿透式監管體系之前,證監會的確難以將其繩之以法,但是在目前高科技監控、大數據分析的監管網絡之下,市場常見的操縱市場四種手法(1.集中資金優勢,連續買賣;2.控制多個賬戶對倒交易,;3.虛假申報;4.尾盤拉昇)幾乎就等於裸奔狀態。

其實在今年的9月22號,證監會就召開了工作會議,

就已經開始部署稽查執法工作。在這次會議上,各個新聞媒體都以“證監會表態,對資本大鱷違法違規行下狠手”為標題來進行報道,就相當於,那麼現在開始對一些違法違規行為開始進行什麼?一連串的嚴打措施了。

另外在11月2號的時候,證監會的副主席方星海先生,他也強調,將繼續嚴厲打擊市場操縱和內幕交易行為。11月16號的時候,中國證監會的副主席李超先生同樣也強調,要堅決整治市場亂象,對內幕交易、操縱市場、欺詐發行、虛假披露、忽悠式重組等違法違規行為,露頭就打,公開曝光。還有在12月1號的時候,證監會通報了近年來查處的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以及董事長違法違規的情況。可見就是上下一條心,一定要把證券市場的害群之馬清除乾淨!


侯賢平


跟我打交道最多的就是上市公司和證券公司

操縱股價真的是家常便飯 有利潤的地方就一定有控盤

這個北八道林老闆之前就是個拉煤的

證監會罰單下來之前,

他公司的股權已經金蟬脫殼轉手他人了

證監會能紕漏出來的信息都是一些無用的

公關新聞真相永遠是會石沉大海的

從次新股K線圖上分析,K線下穿D線形成死叉,賣出信號已經顯現。

這個事件一出 對次新股的打壓力度還是非常大的 大家應該謹慎

由於次新股普遍具有發行市盈率低、概念新、流通盤小的特點,

很容易成為市場炒新、炒小、短線操作、輪番爆炒的一個集中領域,

積聚市場風險和泡沫。

從近日盤面來看,在經過瘋狂炒作後,多數次新股出現大幅調整。

次新股此前的強勢漲幅,有大部分是炒作哄抬起來的,

當繁榮過後,便是一片狼藉,

我平時證券期貨都有在做

說句良心話 證券不是散戶能能博弈的市場

水深火熱


道悟金銀趙志國


買A股最保險的就是買白馬股,買1000億市值以上的股票。

可以看到“通過多個資金中介籌集數十億資金”,也就數十億資金的莊,千億市值,交易量都比較大,憑資金量根本玩不動。

而且,A股市場上那些造假的,基本都沒有到千億市值,除了一個樂視網。

其次,最好避開那些明顯的雷區,不要試圖去抄底。

就像保千里和樂視網,保千里之前被調查了大半年,這期間都可以逃跑,可還是有很多吃瓜群眾沒跑,還以為能抄到底。結果,公司一下子停牌大半年,證監會調查結果也出來了,保千里瞬間二十多個跌停。

樂視網的危機也發酵了好久。危機一開始出來的時候,可以逃掉的,總有人就想抄底,結果樂視網也給你來個大半年停牌,捂死了幾十萬投資者。

既然都說上證50是漂亮50,那為什麼不買上證50呢?


倫理君


這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對於股價操縱,可以說無論是在A股還是在國外成熟的資本市場,都是普遍存在的,這是資本市場的潛規則,所以,我們不用避諱這個,也不用道貌岸然憤世嫉俗地去辱罵,平常心對待,原因如下:

一、無莊不活:

一個沒有莊家的股票它的走勢一定是死氣沉沉的,這樣的股票你會去買嗎?所有股票的異常劇烈波動,都是機構有意為之,個人認為這是市場的潛規則,所以不必憤世嫉俗,你要做的是順勢而為、從中獲利或保全自己!

二、存在即合理:

股價操縱一直都存在,這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有關部門之所以並未完全清除這一現象,一方面是因為工作量巨大,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活躍市場的需要,試想:一個死氣沉沉的市場整天沒有交易,也沒有人來關注,這樣的市場怎麼發展?國家稅收也會減少不少。

三、順勢而為:

股價操縱雖然不符合道德規範,讓人深惡痛絕,但是理性的想一想,從利益的角度來說,在資本市場博弈雙方不過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無論是拉昇還是打壓股價,都不過是機構在維護自己的利益,如果你在機構拉昇股價之前正好滿倉介入了,你還會痛恨這樣的股價操縱嗎?你之所以痛恨,是因為你擔心或者這樣的股價操縱已經讓你損失慘重!如果你也是受益者,你可能會覺得自己是股神在世,並且或許還覺得機構是傻子,你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他們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資本博弈,理性對待,我們要做的是看透其中的套路、順勢而為,規避風險,使自己利益最大化!

四、投資和投機並存的市場:

無論是國外成熟的資本市場,還是A股市場,既有投機者也有價值投資者,二者在市場內兼容幷包,互不矛盾,關鍵在於一個度!過分投機和過分地投資,都是不合理的,監管層要做的就是調節市場這個度:每天股價波動都不到1%和每天股價波動都超過10%,這都不是監管層所希望看到的!

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如有不同意見,請在下方留言指正補充,不喜勿噴,謝謝!


K濤資本


所謂無利不起早,上市公司及某些機構和個人之所以甘冒違法,甚至犯罪的風險,無非各種利益驅使使然。以文峰股份為例,2017年1月證監會下發的〔2017〕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文峰集團於2014年12月22日簽署協議,轉讓其持有的文峰股份11,000萬股股權(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4.88%)給陸永敏,經查,該股權轉讓實際是以自然人陸永敏的名義代文峰集團持有,但文峰股份在歷次公告中均為如實披露。證監會以文峰股份信息披露違法為由,對文峰股份、文峰集團、陸永明等16名責任人進行了處罰。

據北京市盈科(濟南)律師事務所證券維權團隊的沈濤律師介紹,2017年其開始以證監會的處罰為依據,代理部分受損股民向文峰集團、文峰股份、徐長江等責任人提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訴訟。但在辦理案件中發現,本案不僅涉嫌信息披露違法,而且同時涉嫌聯合操縱文峰股份股價即操縱市場。根據被告文峰股份提交的徐翔的刑事判決書及原文峰股份董事長徐長江的刑事判決認定的事實來看,徐長江與徐翔合謀操縱股票價格很可能才是造成股民損失的真正原因。

在徐長江刑事案件中,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查明,2014年原文峰股份董事長徐長江欲減持文峰股份股票,經與徐翔多次見面合謀後達成一致:由徐翔負責二級市場股價並接盤徐長江通過大宗交易減持的部分文峰股份股票,徐長江轉讓部分股票後控制文峰股份儘快完成股權過戶手續,發佈股權轉讓、高送轉等利好信息,徐翔則通過二級市場連續買賣操作,控制文峰股份股價和交易量,以達到共同拉昇股價,實現高位減持套現目的。股價拉昇後,徐長江減持文峰股份股票,雙方約定減持底價按照每股14元計算,超出部分五五分成。

根據雙方約定,2014年12月21日 徐翔以其母親鄭素貞的名義與文峰集團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受讓文峰股份股票。按照約定文峰股份發佈《關於股東股權協議轉讓暨股票復牌的提示性公告》,並於2014年2月28日發佈《2014年度報告》,披露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5股並派發現金紅利3.6元的分配預案。通過徐翔及徐長江的一系列操作,文峰股份股價開始大幅攀升,漲幅一度達到451.6%。2015年4月7日至5月13日, 徐長江通過大宗交易減持文峰股份股票,套現67.617億餘元。

根據法院認定,在短短36天內, 徐長江通過減持文峰股份股價套現67.61億元,盈利達51.48億元,繳稅款17.40億元,違法所得達34.07億元。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獲取如此巨大收益後, 徐長江直到徐翔被立案調查都沒有將應分給徐翔的10元支付給徐翔。在如此巨大的利益面前,任何人想不動心都難。只有用法律的手段,才能堵住其蠢蠢之心。

證券市場是個信息市場,同時又是信息極不對稱的市場。在這個市場中,中小股民處於弱勢地位。如果沒有有效的監管,中小股民將成為任人宰割的羔羊。如果不能讓違法行為人付出遠超出其獲利的代價,違法者仍會紛至沓來,而讓違法者付出應有代價,不但需要行政部門行政處罰,更需要中小投資者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向違法行為人追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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