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丈夫出轨,女子成功要得百万精神损失费

恋爱初期的甜蜜,婚姻初期的新鲜感,让人迷恋。相守一生是很多恋人都梦寐以求的结果。

只是,人不能一直活在自己的幻想里,始终要面对现实。因为,再美好的婚姻,终究还是要接受时间的考验。

我们结婚吧

小军和小沛是发小,两人很早就互有好感了。只是,他们一直都没有踏出表白的那一步。直到大学,小军向小沛说明了自己的感情,而羞涩的小沛也同意了小军的表白。就这样,这段长达几年的暗恋结束,两人开始了恋爱。

恋爱时的单纯、美好,让两人越来越珍惜对方。大学毕业三年后,小军已经有了自己的事业,而小沛也有了自己稳定的工作。

于是在某个情人节当天,小军笑着对小沛说:“沛沛,我们结婚吧。”这突如其来的求婚让小沛感动到落泪,小沛想都没想,就直接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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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的出现

期待已久的婚姻生活终于来临,婚后生活的新鲜感让两人都觉得很幸福。结婚三年后,两人有了一个孩子,小沛就辞去了自己的工作,在家专心照顾孩子和打理家庭,小军继续在外打拼自己的事业。虽然几年下来,两人不再像刚结婚时那般甜蜜,但夫妻感情都还好,小军也比较顾家。

然而,时间又过去了两年,小军终究还是难逃寂寞,在外面有了人,还让小沛发现了。

约定婚内财产

小军的出轨,让小沛很失望。两人多年的感情还是敌不过时间的考验,夫妻感情面临着很大的危机。小军觉得很对不起小沛,希望可以得到小沛的原谅。于是,小沛就和小军提议两人签一份婚内财产约定

小军对小沛心有愧疚,于是两人就签了这份财产约定。小军还和小沛承诺,一定会反省自己,要不然相关的财产就按这个约定来执行。

只是,这个谎言来的太快,小军始终收不住自己的心,继续和外面的女人来往。小沛决定不再原谅小军,十几年的感情因为小军的出轨而走到了头。小沛和小军提出了离婚,让小军按照财产约定上所说的来处理。另外,财产约定里还涉及了小军要向小沛支付精神损失费101万元。

但是小沛没想到小军会反悔,万般无奈下,小沛就把小军起诉到了法院。

小沛认为,小军婚内出轨,拒不悔改。儿子就由自己来养,小军每个月需要支付孩子6000元的抚养费直到孩子大学毕业。另外,小军要按照财产约定上所说的把房子还有车子留给自己,还要给自己10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小军认为,小沛没有证据证明他和别人有不正当关系。自己同意孩子由小沛带,但不同意支付抚养费到孩子大学毕业。另外,小军同意把车和房子给小沛,但不同意给101万元的精神损失费给小沛。

那么,重点来了

婚内财产约定是否有效?

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

小沛向小军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由是什么?

小沛和小军所提的主张,法院会怎样判决?

带着这些疑惑

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因为出轨,小沛和小军签了一份婚内财产约定,那么这份财产约定究竟有没有效呢?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所以,这份财产约定是真实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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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而小沛有权请求小军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的原因是因为小军在婚姻生活中确与他人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系过错方。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出现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些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不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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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判决了小军和小沛离婚;孩子由小沛抚养,小军每月向小沛支付6000元的抚养费;小军名下的房子一套还有车子一辆归小沛并向小沛支付10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而小军不同意支付抚养费到孩子大学毕业这一主张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因为,一般来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其十八周岁为止,因此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没有支付孩子上大学费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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