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津貼,想說愛你並不難

進入6月份,很多地方的氣溫已經接近30度。這麼熱的天氣,說說防暑降溫那些事自然很應景。這幾年,國家對於企事業單位發放高溫津貼採取了多關注、多曝光的方式來進行督促,不過還是有部分單位企業為了節省費用打迂迴戰。今天,我們就把高溫津貼常見問題一次性解決。

高溫津貼,想說愛你並不難

防暑降溫適用於哪些企事業單位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原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制定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中規定:存在高溫作業及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作業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

何為高溫天氣

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發佈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

高溫津貼適用人群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劃重點:有些人認為只有露天作業的員工才能享受高溫津貼,其實這是錯誤理解。即使是費露天作業的員工,如果工作場所溫度高於33℃也享受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到底發多少錢?

高溫津貼的標準並沒有全國統一規定,而是由各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高溫作業只發津貼嗎?

用人單位除了給高溫作業的員工發放高溫津貼外,還要提供足夠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劃重點: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須的藥品不能代替或衝抵高溫津貼。

只有白班可以享受高溫津貼嗎?

有人認為白天熱,晚上會涼快一點。因此,只有白班的員工才享受高溫津貼,其實這也是錯誤理解。在高溫津貼發放條件中,只規定了室內、室外工作環境溫度,而沒有規定必須是白班或者夜班。

沒有高溫津貼要如何維權

因為《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中規定: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因此,沒有高溫津貼的仲裁期限適用於特殊仲裁時效。也就是員工離職時則應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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